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日前再到香港高院申请保释,结果被拒。23日,香港国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彭宝琴公布判决理由指出,在考虑所有相关资料,包括黎提出的保释条件后,未有充分理由相信黎不会继续施行危害国安行为,故不准其保释。 据香港东网报道,彭宝琴指出,控方反对黎智英再申请保释,并呈交了两份由警方准备的誓章,其内容涉及黎某些财务往来,以及他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于今年2月16日再被拘捕的事情。控方指,因上述背景,再加上黎拥有的财力与人脉,都令人怀疑黎会否继续危害国家安全。基于危害国安行为的性质,有关行为又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达成,加上黎提出的保释条件其实难以监察执行,因此法庭不应批准黎保释。 据早前报道,黎智英2020年底曾到香港高院申请保释获得批准,经律政司的上诉,终审法院最终裁定撤销黎智英的保释。2月18日,黎智英再到高院申请保释,保释申请被拒。(海外网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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