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路在何方? 网络上流行着一句话: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这不过是一种戏谑之辞,真要回归农村生活,很多人可能适应不了!农村空气好,生活没那么多压力,但基础设施跟城里没得比。如今城乡差距越来越大,政府也时刻以振兴乡村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区域,但在改造乡村的过程中,出现了强拆等不良现象。让农民进城上楼,一刀切的做法并不利于农民生计的可持续发展,但不上楼不合并村居,又不利于资源的集中利用,而且网络上总有一些针对农民朋友愚昧落后、文化水平低等的批评,很多问题归结到一起,就是一句话,不变不行。 其实对于农民与农村的思考,早在上个世纪的民国时期即已经出现,那时的乡村建设并不像今日以政府为主导,而是由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主持。他们不顾千辛万苦,一心一意扑向底层农村,在与农民的切身交谈与生活过程中发现问题,制定问策,改造他们。可以说,他们的理念是接地气的,做法是成功的,直到今天仍是典范。 一、乡村危机的出现 近代社会是一个传统逐渐衰落,而新制尚未确立的带有过渡性质的社会。在民国时期的城市,无论是婚姻、家庭还是社会公共生活,都带有明显的现代化意味。但在农村却恰恰相反,在失去了科举制度与宗法伦理观念护持之后,大量的读书人不再返回乡村,千年来一直存在的基层士绅群体逐渐凋零,直至不复存在。而社会上所兴起的家庭革命浪潮,又使得传统旧式大家庭遭受猛烈的批判,这一切的一切,都使农村的社会基础遭到严重破坏,城乡之间的差距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裂痕。 民国时期破败的乡村场景 日益衰败的乡村景象引起了当时人的广泛关注,自1920年代开始,中国便出现了“挽救乡村危机”的强烈呼声,人们认为广阔的乡村与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是中国未来发展的关键力量,不能任其衰败而视而不见。社会顿时兴起了没有政府参与的,以民间团体为主要力量的乡村建设运动,可以说这是只有在近代中国才能出现的独有状态。因为那时候政府力量暂缺,中国又遭受西方的深刻影响,所以才能诞生出大规模的社会民间团体,以及不受政府束缚的高知群体。所以,乡村建设运动浪潮一经出现,便以不可抗拒的潮头,迅速扩展至全国各地,直至1937年全面抗战开始才平息下去。 二、民间组织的主导性力量 乡村建设运动展开后,梁漱溟在山东邹平建设起了乡村建设实验村,晏阳初在河北定县做起了平民教育,陶行知在晓庄办起了乡村师范学校,以培养出带动农村发展的知识青年。这次的乡村建设运动之所以具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根本在于他们并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空谈之人,如晏阳初早在留学归国时便发下宏愿,此生“不做官,不发财,将终身献给劳苦的大众”。 1926年,晏阳初率领同仁来带河北定县翟城村,在这里他带领诸位同僚,针对贫穷、愚昧、贫弱、自私等农民存在的四大缺点,制定出翔实的解决方案。为减少水污染带来的传染病,他便亲自与同僚前往各个乡村,指导农民开挖深水井,学会用井盖盖住井口,以防止水污染。为提升农民抵抗疾病的能力,他在成立的公立师范学校中教导学生如何接种疫苗。诸如其他的培训护士、引入优良种苗、组织村民建立自治组织、普及识字教育等种种事情,无一不是晏阳初亲力亲为。 这一运动至1980年代已经发挥出巨大的威力,在当地进行的调查中,定州是全省唯一一个没有文盲的县城,20年代引入的优良作物品种直到70年代还在当地普遍种植。这无一不体现出乡村建设运动的极大成功。 与今日的中国乃至数千年来的历代王朝都不同的是,乡村建设运动初期完全是一项自下而上的,由民间社会团体组织起来的活动,其动力大多源于知识分子自幼树立下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和理想。 1920年代末至1930年代初,河南人彭禹廷在家乡镇平县及周边共四县推行乡村重建运动。当时的镇平县内充斥着1万多土匪,城区由于有军队和城墙还可以抵挡一阵,但广大的乡村却完全暴露在土匪的劫掠下而日益破败。 为此,曾在北伐军中任职的彭禹廷挺身而出,1930年9月,他在内乡县组织成立了自治指导委员会,并制定“十条公约”与“五不法则”。彭禹廷所倡导的地方重建,并不依赖官府,而是依靠地方士绅,他设立的总揽乡村自卫、教育、农业耕作以及地方建设的总负责机构,即被称作“十区自治办公所”的机构,成员全部由地方乡绅担任。在彭禹廷自下而上的乡村建设与自卫下,大量土匪被赶出镇平及周边各县,彭禹廷也得到了地方民众的信任与支持。 但令人感到震惊的是,这场不依靠政府的自治运动,反而引起了当地国民党政府的不满,尽管彭禹廷已经利用“三民主义”作为乡村建设的挡箭牌,但他所获得的威望却阻碍了政府对当地的统治。1933年3月25日,彭禹廷被当地政府杀害,当地的乡村建设运动也就戛然而止。 除彭禹廷外,南京的陶行知、萧山的沈定一等人所办理的乡村建设,大多也都是独立自主进行的,希望能够用“社会的力量促进社会的进步”,而这也是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关键特点。 陶行知塑像 三、不得已走向转折 1920年代以及1930年代初,中国正处于各方混战的局面之下,面对社会团体与知识分子推行的乡村建设运动,政府无力管辖,因此对其反应迟缓。但随着1930年中原大战的结束,国民政府在结束内战的同时,开始了对社会的全面整治建设运动。原先自发的、自下而上的乡村建设运动,也开始被政府所密切关注。 总体来说,以1935年为转折点,1935年之前的乡村建设团体,多为地方民间团体或个人所展开,政府或许有干预但干预较少,社会色彩十分浓厚,但自1935年之后,一切都变了!如在南京成立的“南京市农村改进会”,便是由社会局牵头,并招揽专家学者组成的机构,从头到尾都是政府一手操办的;而成立于1936年的“江西省政府农村改进事业委员会”,则直接以省政府命名,政府干涉的意味已经是跃然纸上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 一是自九一八事变之后,中国政府接连面临日本入侵的威胁,1935年的华北事变,更是日本在全面侵华之前发起的对中国最猛烈的一次侵略。在这种背景下,国民政府开始推行对全社会的整合与统筹管理,不但以“新生活运动”作为改良国民性的重要方式,还希望将社会各领域都纳入到政府的战前动员准备体制当中。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乡村建设运动本身就是发生在一个特殊的时期,当政府逐渐恢复对全社会的管理时,那种由民间发起的完全不受政府干涉的乡村建设运动,自然很难再存活下去,1933年彭禹廷的悲剧,就是政府与民间团体发生碰撞的一个注脚。在全面战争之前,乡村建设运动逐渐被纳入政府的管理渠道之下,一直持续至今。 振兴乡村事业在中国已经持续了近百年的时间,无论是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还是今日的脱贫攻坚战,无疑都是对乡村衰败现实所进行的拯救。若能将民国时期的民间参与与如今的政府主导结合起来,文史君认为,或许会减少不良现象的发生,缓解民间的反感情绪,也会使中国更快更好地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王先明:《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历史转向及其原因探析》,《史学月刊》2016年第1期。 柳敏:《国民政府时期乡村建设运动中的革命诉求》,《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 (责任编辑:晓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