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11月2日消息,乱港分子、香港反对派政党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5名反对派人士申请撤手机搜查令,败诉后又申请改由香港警方或律政司支付诉讼费,香港高等法院今天颁布书面判词,驳回5人的请求,维持由他们支付诉讼费的决定。
香港“星岛网”报道截图 据香港“星岛网”“东网”等港媒报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15人被控于去年8月至10月期间,多次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游行,以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游行。其中李柱铭、何俊仁、杨森、单仲偕及区诺轩,早前被警方以法庭手令没收个人手机以供调查。今年7月,李柱铭等5人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撤销法官批准警方搜查他们手机的手令。香港高等法院8月判决驳回这5人的申请,并下令由他们支付诉讼费。
李柱铭(资料图) “星岛网”称,李柱铭等5人随后书面申请改由香港警方或律政司支付诉讼费。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在考虑申请人与律政司双方的书面陈词后,决定驳回他们的申请,维持由这5人支付诉讼费的决定。
法官今天表示,这次司法复核主要争议是手令是否有效,而申请人一方在此问题上已被裁定败诉。争议手令的有效性由申请人提出,争执手令的效力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而非警方或律政司促成。法官因此认为,申请人提出的论点,不足以使法庭改变由败者支付胜者讼费的惯例,所以驳回他们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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