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香港大公网、文汇网报道,“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副主席郑家朗、成员吴嘉儿、何秀仪于2019年3月香港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公听会当天扰乱阻扰审议。法官何俊尧12日裁定三人在会议厅范围内逗留时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对每人罚款1000港元。报道称,何俊尧还声称三人未来必定是“社会栋梁”,他们应留“有用之躯”,若随便被判监禁,将失去很多作用及贡献云云。香港法律界对此批评,判罚欠阻吓力,法官的言论亦可能违反法官不应发表个人政见的操守。
据报道,报称树仁大学学生的郑家朗(20岁)、香港教育大学学生吴嘉儿(21岁)及香港城市大学毕业生何秀仪(21岁),被控2019年3月16日在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公听会上发言后,戴面具、持标语冲向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事后被控在立法会会议厅范围内逗留时未有遵守秩序罪,期间何秀仪涉嫌推倒保安人员,另被控普通袭击罪。
报道称,何俊尧12日裁决称,郑家朗、吴嘉儿、何秀仪三人当日在公听会乱冲乱撞及大叫大嚷,影响立法会的庄严,妨碍议会正常运作,故裁定他们“不守秩序”罪名成立,须留案底。至于何秀仪涉嫌推倒保安,因控方未能确立案情,裁定罪名不成立。
报道提及,何俊尧还称,他们都是大学生,是未来“社会栋梁”,将来要靠他们,何俊尧反问3人为了抗争而犯法坐牢,“嗰段时间你又可以为社会做啲咩呢?(这段时间你又可以为社会做些什么呢?)”何俊尧还称案情“轻微”,即使三人扰乱议会秩序却“不是为了个人目的及私利”,更认为简单罚款已足以作为惩罚。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法学教授对此认为,判罚欠缺阻吓力,未能反映案情严重性,更可能向社会释放错误信息,令更多人相信会得到轻判。傅健慈说,法官形容“香港众志”3人“未来必定为社会栋梁”,令人质疑是偏频的言论,亦跟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发出的法官言论操守指引“背道而驰”。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质疑,何俊尧“政治立场偏颇,很有问题,已不是第一次轻判‘黄丝’罪犯,这次又在判刑时说出‘香港众志’‘未来必定为社会栋梁’的说话,立场露骨。”他认为司法机构应禁止其再审理与黑暴或“反中乱港”分子破坏社会秩序有关的案件。
报道称,对于会否就刑罚上诉,香港律政司回应表示,会研究法官的判刑理由和主控官的报告,然后决定是否需要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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