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6日敦促特区政府彻查五月份三名匿名声称“反修例”的法官,并要求法官签署“法定声明书”声明自己并非那三个“匿名法官”,因为法官不应对政治或立法事项发表评论,从而干扰司法公正。香港多名著名律师10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支持这一努力,法官应在社会争议事件中保持中立,以防影响司法公正。 据路透社5月29日报道,有三名香港资深法官不具名地声称,“修例”标志着香港法律制度“面临最严峻挑战”。除此以外,还有一名高等法院的法官曾公开参与“反修例”联署信。据媒体报道,香港大学校友关注组在报章刊登3138名校友联署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名字时,其中一名联署人为“李瀚良”,其名字和毕业年份与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李瀚良相同,他与“占中”头目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是同届同学。 香港著名大律师马恩国对《环球时报》表示,法官不能、亦不应公开在政治问题上表态,因为司法独立即意味着法官亦要审判独立,当法官在某一项议题上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那在公众看来,他在这类案件审理中就不可能不偏不倚公平公正。
“正义不但必须伸张,而且要让人看到正义得到了伸张。”马恩国这样告诉记者,如果一个法官表态支持示威者暴力行为,当这名法官审理的刑事案件中牵涉这些示威暴徒时,就算这位法官的判词看起来再公正,外界也会有感觉认为他有偏私的可能性。“当然,这不是说法官不能有政治取向,法官在选举中亦可投票给自己喜欢的政党和候选人,但法官不可以公开政治表态,尤其不适宜在当下香港的社会问题上公开表达意见。”
香港著名大律师黄英豪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保证法官作出不偏不倚的裁决,香港应尝试改革目前司法制度尤其是司法机构人员任命制度中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高法法官终身制。他表示,不同于一些地区法院的合同制,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官一经任命就是终身,比如李瀚良参与联署“反修例”声明,但他的上司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对他也只能是劝告,但无法对他处理,这会为司法的公平审理构成威胁,这一制度缺憾急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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