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
大搞政治作秀的江西厅官王四华受贿案8月22日一审开庭审理。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四华利用担任万安县长、宁都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人事任免、企业经营、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者通过其妻子胡文烽(另案处理)非法收受陈春生、彭志坚、黄建生、郑三省等41人641.5211万元人民币、27.5万美元、21万港币及价值人民币127.04万元的翡翠手镯、金条等贵重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961.9796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四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王四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时任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宁都县委书记王四华已于2018年11月落马,他在2011年6月出任宁都县委书记,后于2016年11月获任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并跻身副厅级干部,但继续兼任宁都县委书记一职。 上述检方在一审起诉指控中提到了王四华妻子胡文烽涉案的信息,在今年4月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的王四华被“双开”的消息中也提到了其“败坏家风,对配偶失管失教”的问题。 经查,王四华违反政治纪律,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导致宁都县政治生态恶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脱贫攻坚中做虚功、作风不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职务调整晋升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廉洁纪律,默许、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反群众纪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败坏家风,对配偶失管失教,个人生活腐化堕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纪检部门点评:王四华理想信念丧失,“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样样违反,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变忘本、组织上团团伙伙、行动上阳奉阴违、生活上腐化堕落,浸染圈子文化,热衷表面文章,大搞政治作秀,把手中权力异化为敛财工具,是典型的“两面人”。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严重玷污党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四华开除党籍处分;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王四华被“双开”后还被中纪委机关刊点名。今年6月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文《政治岂是用来秀的》,文章以王四华为例,探讨了政治作秀问题。 文章写道: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转发了王四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的通报,这名级别并不高的干部因被指大搞政治作秀,在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而成为舆论热点。细心的网友找出两年前网上热传的一段视频,王四华当众发飙,不留情面训斥多名局长,“你当了这个局长,你干了什么事?要扪心自问”“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讲话没讲话的形象,讲话讲不出来,讲不出来说明你调研不深刻,对情况不了解”,俨然一副疾恶如仇、敢作敢为的正面形象。同一个主角、截然不同的画风,讽刺意味十足,作为“政治作秀”的注脚再合适不过。
文章称,揆诸现实,此类热衷作秀的领导干部并非孤例,其主要特征就是不讲政治却摆出政治站位高的姿态、腐化堕落却打造清正廉洁的人设、不想作为却做出积极作为的样子。有的贯彻中央精神口号震天响、阵仗高大上,其实却是大轰大嗡,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有的嘴上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定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一到落实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选择性执行、附加性执行,甚至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政策;有的台上义正词严批判言行不一、虚与委蛇,台下却成为两面派、两面人典型…… 种种“秀”功,不过是为了掩盖违规逾矩行为,掩饰功利性政治目的,趁机捞取政治资本,追名逐利而已。 (责任编辑: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