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妻子、大舅哥之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原书记杨信获刑情况被公开披露。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的《杨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1995至2013年,杨信在担任大庆市副市长、市长,齐齐哈尔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李丽华(另案处理),收受企业及个人款物折合人民币1490余万元。 法院还审理查明,杨信家庭财产及支出共计折合人民币约3.036亿元,其中超过614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在杨信家庭财产中,包括有价值9000多万元的房屋46套、价值2000余万元的龙江银行股份以及银行存款9000余万元等。 一审判决书显示,杨信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其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受贿18年,收受财物近1500万元 一审判决书介绍,杨信,男,1950年4月出生。他从上世纪90年代起,历任大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大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黑龙江省农委主任、党组书记等职。2000年8月,杨信调任齐齐哈尔,历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2013年5月退休。 退休1年4个月后,杨信落马。2014年9月25日,据中央纪委官网消息,在中央第八巡视组的指导下,经黑龙江省委同意,黑龙江省纪委对齐齐哈尔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组织调查。 2015年11月16日,黑龙江省纪委发布消息,决定给予杨信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11月30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就杨信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1月29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一审判决书发现,杨信受贿事实时间跨度长达18年(1995-2013年)。在此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为14家企业及10人在工程建设、个人职务变动、职级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超过1490万元。钱款均被杨信及其妻李丽华用于生活消费及投资、理财等支出。 杨信的受贿对象多为企业老总。 一审判决书显示,1999年,杨信在任大庆市长期间,委托大庆买卖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董某某购买广东省珠海市某某大道别墅一套。该别墅房款400万元,杨信只付给董某某200万元,剩余200万元由董某某为其支付。 上述房屋产权登记于杨信之子杨某某名下。2004至2009年,杨信在担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期间,为董某某经营的齐齐哈尔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工程、销售房产等事项提供帮助。 法院还查明,2004至2008年,杨信在担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期间,接受齐齐哈尔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堵某某的请托,为某某大楼2次扩建工程的规划审批提供帮助。2004至2010年的春节,杨信先后7次在办公室收受堵某某1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6余万元)。 2008年春节,杨信在担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期间,接受齐齐哈尔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某的请托,承诺为该公司取得齐齐哈尔市某某名苑东地段土地开发提供帮助。此后杨信和妻子李丽华多次收受孙某财物,共计129余万元。 2009年,杨信在担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期间,接受齐齐哈尔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开发某某小区提供帮助,收受某某小区别墅一套,并在装修后居住。经鉴定,该别墅整体房屋工程造价超过500万元。 信访局长为当县长行贿百万 澎湃新闻注意到,除了商人,杨信的受贿对象还有诸多公职人员,请托事项主要是职务提拔、职务调整,收受财物总计近人民币300万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2005年7月,杨信在担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期间,接受时任当地某县长周某某(另案处理)提出的职务调整请托,收受对方人民币30万元。2006年11月,周某某被任命为齐齐哈尔市某某局局长。 针对上述事实,杨信供述称,周某某本想提拔为县委书记,通过其大舅哥李永虎将钱给了妻子李丽华。在召开书记碰头会时,杨信提议由周某某任某某县委书记,但后来省委组织部没有同意,于是为其“找个好的部门”,让周某某出任某局局长。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上述行贿人周某某,系时任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县长周维友。出任县委书记未果后,周维友调任齐齐哈尔市水务局局长。 法院还审理查明,2007年1月,杨信在担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期间,时任齐齐哈尔市某某局党委委员孙某某(另案处理)被提拔为齐齐哈尔市某某局党委书记、局长。2007至2013年的春节,杨信先后8次在家中收受孙某某8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73.6万元)。 针对上述事实,孙某某供述称,送钱是为表示对杨信的感谢,也希望与杨信处好关系,给其送钱时李丽华一般都在场。 澎湃新闻多方证实,上述孙某某系齐齐哈尔市政协原副主席孙立凯。他曾于2005年12月出任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正县级),2007年1月任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此后孙立凯还担任过齐齐哈尔市委副秘书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2015年2月4日落马。 2015年8月,孙立凯被双开并移送司法。黑龙江省纪委在通报其问题时指出,孙立凯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为谋取个人职务升迁,向他人行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向党员领导干部赠送购物卡。2016年3月,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就孙立凯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2008年末,杨信在担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期间,接受时任齐齐哈尔市某某局局长梁某职务调整的请托,在市委办公楼下收受梁某人民币100万元。后梁某被任命为某某县县长。 梁某证实,2008年,其认为自己担任的齐齐哈尔市某某局局长职务没有实权,想去市辖大县担任主要领导,并通过在大庆做生意的庞某向杨信转达了自己的请求。 杨信供述称,2008年底的一天,在市委楼下,梁某把装有人民币100万元的纸箱放到自己车上,让其多费心。之后杨信让李永虎把装钱的纸箱搬到家里交给了李丽华。2009年初,他将梁某调任某某县县长。 澎湃新闻获悉,上述判决书中的梁某,系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委原书记梁光。他曾于2008年9月-2009年2月担任齐齐哈尔市信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09年2月出任龙江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此后还历任齐齐哈尔梅里斯区委书记、甘南县委书记。 2014年11月10日,梁光落马,2015年10月23日被双开并移送司法。黑龙江省纪委指出,梁光的问题包括“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并向党员领导干部赠送礼金”“为谋取个人职务升迁,向他人行贿”等。 6000余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作为一名正厅级官员,杨信的家庭财产远超常规。 法院一审查明,杨信家庭财产及支出共计折合人民币约3.036亿元。 其中家庭财产包括:46套房屋(大庆市5套、齐齐哈尔市3套、廊坊市1套、三亚市2套、大连市8套、珠海市21套、北京市6套)和2个车位,价值人民币9935余万元;交哈尔滨群力公务员小区购房款人民币70万元;宝马、奔驰等汽车4辆,价值人民币350余万元;龙江银行股份20309858股,价值人民币2091万元;银行存款人民币9034余万元等。 家庭财产支出包括:购买齐齐哈尔市驾驶员考试中心支出人民币3357.8万元;债权人民币5300万元;股票账户投入人民币70万元;向齐齐哈尔盲人按摩职业学校捐资助学支出港币20万元(折合人民币约15.86万元);北京市世纪城房屋租金支出人民币34.9万元等。 法院还查明,杨信家庭财产来源涉及:银行理财孳息人民币近2900万元;龙江银行股份分红人民币约709万元;妻子李丽华与前夫离婚后分得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黑龙江省大庆市、齐齐哈尔市、辽宁省大连市、北京市的房屋出租获得租金人民币520.6万元;齐齐哈尔市驾驶员考试中心收入人民币8591.6万元;大庆报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报旅)利润人民币约1376万元;大庆报旅及其广告公司的广告收入人民币687.3万元等。 一审判决书显示,杨信家庭财产及支出中,约2.42亿元人民币能说明来源,尚有约614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案发后,涉案款被依法追缴。
法院认为,杨信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9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杨信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对于人民币614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016年11月29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信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其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另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杨信接受法律惩处的同时,其亲属也先后获刑。 2016年5月20日,杨信的大舅哥李永虎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7年11月20日,杨信的妻子李丽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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