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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身份证被《咬文嚼字》主编指出四处语病!

时间:2018-02-02来源:上海市语文学会 作者:壹禾居 点击:
在由华东师大文学研究所、上海市语文学会等举办的中文危机与当代社会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严厉批评当下汉语使用的混乱,已经由局部蔓延到了整体,由个人推及到了社会,由暂时发展成了长期。没想到,一张小小的第二代身份证,竟被汉语言专家们挑出了四个值得商
        在由华东师大文学研究所、上海市语文学会等举办的“中文危机与当代社会”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严厉批评当下汉语使用的混乱,已经由局部蔓延到了整体,由个人推及到了社会,由暂时发展成了长期。没想到,一张小小的第二代身份证,竟被汉语言专家们挑出了四个值得商榷的语病。这条消息说,挑语病的是上海《咬文嚼字》编辑部的专家,不过这一咬文嚼字,把我着实吓了一跳,赶紧翻出身份证对照,一看,还真是。
  
        二代身份证有四大语病


  一是“二代证”印有照片的一面有“公民身份”字样,而另一面则印有“居民身份证”五个大字。那么,持证人的身份到底是“公民”还是“居民”?须知,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
  二是“公民身份号码”表达不妥,因为“身份”不具有数字性,只有“公民身份证”才能被编成一个个号码。
  三是用“出生”来指某年某月某日,也属于不规范。“出生”包含了出生地与出生日等要素,若要指具体的生日就只能写明是“出生日”。
  四是持有长期有效身份证的人,其“有效期限”标注为从某年某月某日到“长期”,“长期”是一个过程,不是临界点,没有“到长期”一说。
  《咬文嚼字》主编郝铭鉴说,看到如此错误百出的用语、用词、用字的混乱状况,真的内心十分苍凉。
这四大语病,后三个是技术性的,第一个居然混淆了公民和居民的概念,可是大问题,用了七八年,居然没想到。由此我替“咬文嚼字”者担忧,这个板子可是打到最高屁股上去了。因为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3年6月28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其中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这里面分明交替使用了公民和居民两个字眼,还真是那么回事。不过我估计最高日理万机,没工夫搭理这等“咬文嚼字”的酸臭文人。
(责任编辑: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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