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本位
单位是家庭,家庭也是单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这倒是全世界都一样的。不过,中国的家庭还是“本位”。本位原指货币制度的建立基础,或者货币价值的计算标准,比如金本位、银本位、外汇本位。借过来用,就指社会制度的建立基础和社会价值的计算标准。比如官本位,就是以官衔为价值标准;家本位,则是以家庭为社会基础。事实上,传统中国的组织结构、国家制度、伦理道德,都是以家庭为根基、模式和本源的。这就叫家本位。或者说,“家为国之本”。 家为国之本,包括“家单位”“家天下”和“家伦理”。 家庭是不可分割的基本单位 先说“家单位”。 家庭在中国社会组织结构中,是最基本和最常规的单位。“最基本”,就是“不可再分割”;“最常规”,就是“普遍性模式”。这就把中国文化和其他文化区别开来。比如在西方,家庭就不是最基本的,因为它可以再分割,即分割为“个人”。个体的、单独的、具有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的个人,才是社会组织结构中最基本的单位。也就是说,在以“个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西方文化那里,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而不是由家庭组成的。家庭只是社会组织的形式之一。既不是唯一的形式,也不是通用的形式,当然也不是最常规的形式。社区、教会、政党、国家,都有自己的组织形式,和家庭没什么关系。一个人,成家也好,出家也好,也完全是他个人的事。只要合法,别人就管不着。这种以“个人”为单位组成社会的概念,就叫个体本位;反映到意识形态领域,就是个人主义。 中国的传统社会则不同。它最基本的单位是家庭,家庭不可再分割为个人。这不是说个人不存在,而是说任何个人一旦脱离了他的家庭(也包括一切类似于家庭的单位),其存在便不具有社会性意义。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一个传统社会中的中国人,他的身份、地位、价值、权利、义务和责任,都是和他的家庭、家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一个人,如果家庭的门第高,家族是名门望族,他的地位也就高,价值也就大。反之,如果出身寒门,或“黑五类”家庭,则他在社会上就不大抬得起头来。当然,同样地,他的荣誉和地位,错误和责任也是全家的。一个人,如果富贵了,比如中了举,做了官,那就是“家门有幸”,通体光荣,可以封妻荫子,光宗耀祖。反之,如果犯了罪,出了事,惹了麻烦,那就是“家门不幸”,全家都要跟着倒霉。事情出得小,也许只是全家跟着没有面子;事情出得大,则可能全家跟着掉脑袋,叫作“族诛”,也就是“族灭”“族夷”,或简称“族”。民间的说法叫满门抄斩,史书上的说法叫“一人有罪,刑及父母、兄弟、妻子”。 按理说,“一人做事一人当”,为什么要株连老爹老妈老婆孩子呢?就因为中国文化视家庭、家族为不可再分割的最基本单位。既然不能再分割,则一人有罪,当然也就全家有过了。“文革”中,不少人因“家庭出身不好”,或“父母有问题”,或“有海外关系”而受“株连”,竟很少有人认为不妥,甚至连被“株连”者本人也认为“活该”,道理就在于此。 为什么叫“户部”? 个人与家庭既然不可分割,那么家即是人。家给户足就是人人丰足,家喻户晓就是人人皆知。国家和政府一声令下,只要家家动员,户户响应,也就万事大吉。所以中国古代主管全国财政,掌天下土地、人口、钱粮、赋税、救济等事务的部门,就叫“户部”。户部原本叫民部。因为唐太宗叫李世民,要避讳,就不能再叫民部了。但也不叫“人部”,叫“户部”,就因为国家原本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管理的。 直到现代,中国人也往往更看重家庭的“户口”而不是个人的“身份证”,更看重家族的“籍贯”而不是个人的“出生地”。看重身份证和出生地,只是近些年引进西方管理制度的事。又比如,农村开社员或村民大会时,许多地方仍是一家派一人参加;某些费用(如公共卫生费)或公务(如楼道、门栋值“安全班”),也是按户摊派。就连《沙家浜》里胡司令结婚时,刘副官也是通知“各家各户”“自愿”送礼。 节日丝带标题 难怪中国人要把什么都成说是“家”了—— 公是公家,国是国家,老板是东家,老婆是浑家,同姓是本家,全体是大家,别人是人家,自己是自家。农家、渔家、船家、店家、商家、厂家,女人家、孩子家、姑娘家、学生家,行家、专家、野心家,没有什么不是“家”。 当然是“家”了,“家”是“本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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