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百家讲坛讲师于赓哲做客“深圳市民文化大讲堂”,围绕“隋唐的婚姻与家庭”这个主题,生动地讲述了不为我们今人所知的隋唐社会风俗。 讲门第不以皇室为最高 提到唐代婚姻,通常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开放”,像武则天嫁了唐太宗又嫁了他的儿子、唐玄宗娶了自己的儿媳妇这样的事似乎比比皆是。其实,整个唐朝本身正是处在开放、包容、民族融合的时代,从婚姻家庭的角度来说,唐代以后对女性的约束越来越严格,而且婚姻当中更强调秩序,更强调伦理。 隋唐人的婚姻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很讲门阀和门第。但门第高低的标准不由皇帝定,社会观念也不认为皇室就是门第最高的,而是认为当时社会的五大门阀——太原王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陇西李氏、荥阳郑氏这些旧士族才是门第最高的。王崔卢李郑家族在朝廷没有任何高官,但他们的社会威望极高。唐代的宰相向这些旧士族家族求婚,人家未必答应;而且这样的旧士族之间也不对外通婚,而是相互婚配。 中国有一句很有名的古语,叫做“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但其实,唐代皇帝的女儿也愁嫁。唐文宗曾经想把真源、临真二公主嫁给山东旧士族,结果人家都不愿意,唐文宗对宰相说:“民间修婚姻,不计官品而上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顾不及崔、卢耶?”我家当皇帝二百年了,还不如崔家、卢家吗? 唐太宗曾对这种现象十分厌恶,命人编纂《士族志》,重新按照朝廷官品高低定门第高下。但靠行政命令仍然不能消除这种影响,山东旧士族的社会威望一直持续到唐朝后期。 “三从四德”观念依然深厚 隋唐妇女地位的确高,而且受到胡族文化影响,在政治、文学、艺术、经济生活中表现活跃,加上礼教束缚小,所以在婚姻家庭方面比宋以后的妇女地位高,这是不争的事实。 然而,唐代的妇女比较自由,是相对其他朝代而言的,而且比较集中在上层社会妇女,但她们人数少,无法代表整个女性群体。唐代的妇女,尤其是中下层社会的妇女,三从四德的观念很浓厚。所谓“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为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贞操观与中国古代其他时段并没有太大区别。 三从四德一直贯穿整个中国古代史,唐朝妇女也不能免俗。所以对于隋唐妇女的开放程度不可做过高评价。就恋爱方式而言,自由恋爱所占比例甚小,主要婚姻模式仍然是家长控制下的包办婚姻。 选女婿很重视才气 明清时期女孩子在没结婚之前绝对不能跟自己的夫君见面,但唐代却可以这样,而且有些父母还会刻意这样安排。 李林甫有6个女儿,到了女儿婚嫁的年龄,他家每天都有年轻人到府上奏事,他开了一个小窗,他的女儿们能从窗口看到那些官人,看到满意的,父亲就去提亲,因此后来那扇小窗被称作“选婿窗”。 唐人很重视才气,《霍小玉传》 中讲,霍小玉很早就听说了李益的才气,母亲叫李益来与小玉见面,才终于成就亲事。 《唐语林》卷二有这样一个故事,郑颢有一个徒弟叫李郢,他要娶亲,另有人相争,女家说谁先筹备百万银,许谁。结果二人同一天都备好银两。女家又说要两人以诗文决斗,最后李郢抱得美人归。 妇女再婚并不罕见 唐代休妻要遵循“七出”原则,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妇女只要犯“七出”中任何一条,均可被夫家休掉。但是唐律也规定,在三种情况下丈夫不得休妻:1,持舅姑之丧;2,娶时贫贱而后富贵;3,有所受无所归。 唐代妇女再婚现象并非罕见,尤其是贵族妇女中再婚者更是屡见不鲜。据研究发现,自唐高祖到唐昭宗,正史有名的公主共212名,其中初婚者104名,再婚者25名,三婚者2名。另有情况不明者39名,早薨者29名,终生未嫁者1名,出家者12名。公主再婚主要集中在唐前期,尤以玄宗朝为多,唐宣宗以后不见公主改嫁事。 虽然离婚、再嫁均为法律所允许,但是从出土墓志情况来看,唐代多数民间妇女守节观念还是比较强的。同时还存在这样一个现象:守节妇女中有很大一部分寻求宗教慰藉,故寡妇中佛、道教信徒比例高于其他人群。 (责任编辑:日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