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保办)、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公布了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纳入医保支付的药品名单,自2017年元旦起正式执行。除了今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的3个品种外(2个肺癌靶向药,1个乙肝抗病毒药物),还有十余种肿瘤分子靶向药也一并纳入医保支付。
图片说明:图片来源网络 近日,有患者反映,目前在上海医保定点医院无法配到上述药品,只能继续在社会药房自费购买,导致不能及时享受此项惠民政策。 对此,上海市医保办表示:肿瘤分子靶向药物价格昂贵,这次上海通过集中采购降价后纳入医保支付,参保人员个人使用这部分药品的自付费用均有较大幅度下降。但由于按照采购协议,降价仅对医保定点医院适用,社会零售药房的价格仍由市场自主定价决定,不能保证降价,因此原则上不纳入医保支付。
目前,上海定点医院已陆续开始配备上述药品,医保部门也已督促其他尚未配备的定点医院抓紧采购。此外,考虑到医院进药和调整收费系统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参保人员自1月1日起都能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对于元旦以后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凭定点医院医师处方在院内或社会零售药房自费购买的这部分药品,凡符合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可以到区县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医保支付部分的药费。(具体可拨打962218医保咨询服务热线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