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女“特工”黄慕兰(上)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郑志祖 时间:2016-07-18 点击:
原标题: 红色女“特工”黄慕兰今迎110岁生日:对中央信赖从未动摇



2016年7月18日,黄慕兰在杭州迎来她110岁的生日。
 
 
      这位出身书香名门的老人,1907年生于湖南浏阳,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将一生最光辉的岁月投入革命。她隐藏党员身份,转入地下,屡立奇功,曾救周恩来于危难中。
 
      在黄慕兰110岁的这一年,她亲述的《黄慕兰自传:最美红色女“特工”亲述》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再版。全书共38章,31万余字。该自传首度出版于2004年,讲述了这位传奇红色女“特工”波澜的一生,也展现了中国革命壮阔的百年。
 
      在书中,黄慕兰回忆了她接受进步思想的少年时期、从事地下革命活动的青年时期以及错案平反后安度的晚年时光。其中,书中大篇幅讲述了她的四段婚姻与革命工作密不可分的关系,也记叙了她与周恩来、邓颖超、董必武等革命元勋交往的经历。

 
 图片来自《黄慕兰自传》,30年代初以学生形象从事地下工作的黄慕兰。
 
 
韶龄入周南,壮志慕兰
 
      黄慕兰于1907年7月18日(农历六月初九)出生在革命老区湖南省浏阳县。
 
      黄慕兰的父亲黄颖初是当地有名的文人,与谭嗣同、唐才常一同在名儒欧阳中鹄门下受教。辛亥革命以后,黄颖初任长沙岳麓书院主任教习,是黄兴、蔡锷等人的老师。
 
      黄颖初思想开明,对长女黄慕兰十分宠爱,从未让她受缠足之苦。幼年的黄慕兰展现出极强的记忆和语言天赋,三四岁时,就能把新学的唐诗倒背如流。她还十分善于学各地的方言,到长沙学会了长沙话,到武昌又很快学会了讲湖北话。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前的春天,黄慕兰进入进步教育家朱剑凡夫妇创办的周南女校读书,所用的学名是父亲在她出生时取的名字,名彰定,字淑仪。
 
      周南女校培养了许多杰出的人才,其中如向警予、蔡畅等,都是中国妇女革命运动的先驱。黄慕兰说,有幸在那里接受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启蒙教育。
 
      五四运动爆发后,黄慕兰和周南女校的同学们积极参加运动。然而,当时周南女校的教导主任思想保守,在通过民意测验了解到赞成罢课的同学姓名后,就分别给这些学生的家里写信,含糊其辞地请学生家长把自己的孩子接回家去教育。黄颖初收到信后,不知女儿发生了什么事,又因妻子病重,于是以“母病速归”为由,将女儿接回家。
 
      与同学、师长告别的黄慕兰没有想到,“这一离校门,就再没有回去”。

 
 黄慕兰
 
 
      虽然在周南的学习生活只有半年,但在那里所接受的启蒙教育却对黄慕兰日后走上革命道路产生重大影响,她说:“七年以后,我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决心在中国革命的道路上奋斗终生。所以,饮水思源,不能不归功于五四运动的启蒙。”
 
      离开周南女校后的黄慕兰,之所以会走上革命的道路,还要缘起于她的第一段婚姻。
 
      1923年,年仅16岁的黄慕兰遵循父母意愿,包办完婚。对方与黄慕兰从小订婚,是位娇生惯养、脾气很大的公子少爷。嫁过去后,黄慕兰忍受不了对方抽鸦片、打丫环的恶习,于是,请求父亲接自己回家。
 
      1925年,归宁的黄慕兰开始在家中自修,这段时间里,她阅读了《列女传》,其中最喜欢的就是花木兰的事迹,非常钦佩花木兰的孝友智勇,所以,参加革命后,她为自己改名“慕兰”。
 
      其时,恰逢北伐大革命高潮,提倡妇女解放,黄慕兰父亲很是推崇妇女革命先烈秋瑾,而秋瑾就是因为对包办婚姻的不满而投身于民主革命中。
 
      以秋瑾为榜样的黄慕兰,在北伐战争前读了大量与革命有关的文章、传单、简报,与父亲一起学习孙中山先生的新三民主义学说和《总理遗嘱》:“深知欲达到革命之目的,必须唤起民众,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
 
      于是,带着对革命的憧憬,和摆脱封建包办婚姻的束缚并求得自身解放,黄慕兰离开武昌的家中,到汉口的英美烟草公司去支援女工们的罢工斗争。
在工会,黄慕兰结识了领导罢工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组织部长李子芬,和领导妇女运动的中国国民党武汉特别市党部的妇女部长杜韫章。在这二人的引领下,黄慕兰加入了共青团,1926年11月转入共产党,之后以跨党的中共党员身份,在国民党特别市党部第二次党员代表会上当选执委兼妇女部长。
 
      1926年12月,国共两党在汉口的临时中央决定派黄慕兰去苏联学习,在上海候船时,董必武从武汉给在上海的党中央委员瞿秋白打了一个电报:“因工作需要,说服黄慕兰放弃赴苏联学习,转回武汉。”当时的黄慕兰不愿放弃这个学习的好机会,但瞿秋白夫妇再三婉言劝导,告诉她如果不是革命工作的迫切需要,组织上也不会轻易改变派她赴苏留学的决定。黄慕兰最终服从组织的决定,返回武汉继续革命工作。
 
      后来回忆起自己参与革命历程的黄慕兰说:“如果家里给我包办的婚姻称心如意,我就不可能那么坚定地走出家庭参加革命,而且又适逢其会地立即投身到迎接北伐的大革命高潮中去。当时有很多知识分子,尤其是知识女性,大半是为了反对包办婚姻的封建压迫而走出家庭投身革命的,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潮流。”
 
奇婚奇缘,别夫别子
 
      黄慕兰一生有四段婚姻,第一段包办婚姻促使她离家献身革命,而她与后面三位丈夫,均是革命伴侣。她的外孙女陈弘欣说:“自从外婆献身革命后,她的个人生活也从此成为革命的一部分。”
 
      在汉口参加革命期间,杜韫章介绍她认识了时任汉口特别市党部的宣传部长宛希俨。在北伐军还没有到达武汉之前,宛希俨跟时任中共驻武汉国民党中央的代表董必武一起工作。那时,董必武是民国日报社社长,宛希俨是总编辑,黄慕兰是副刊编辑;宛希俨任市党部宣传部长期间,黄慕兰又担任了妇女部长。
 
      朝夕相处,两人从了解到相爱。在1927年三八妇女节那天,宛希俨与黄慕兰在武汉结了婚。结婚当天没有任何仪式,是由董必武在一次会议上公开宣布,同时,在《汉口民国日报》上登了一则启事:“宛希俨、黄慕兰启事:我俩因为志同道合,结为革命伴侣,特此敬告诸亲友。”  

 
 上世纪30年代的黄慕兰
 
 
      对黄慕兰而言,这样简单的启事,就是公开否定了过去的包办婚姻。
 
      与宛希俨婚后,黄慕兰仍积极参与妇女运动,直到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发动了反革命政变。1927年7月15日,汪精卫在武汉公开宣布正式同共产党决裂,而在前一天晚上,宛希俨与黄慕兰已在党组织的指示下,乘最后一班轮船离开武汉前往江西。
 
      赶赴南昌的两人,就此开始了地下工作,黄慕兰任中共江西省委秘书兼机要交通员。从妇女部长到省委秘书,从轰轰烈烈的公开的群众运动到充满白色恐怖的地下工作,黄慕兰说:“我的生活发生了历史性的、飞跃性的改变。”
 
      1928年1月,刚刚生下孩子三天的黄慕兰得知,宛希俨接到中央的调令,立即到赣西南地区领导农民开展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在南昌医院惜别之际,宛希俨低声嘱咐道:“如果到那边工作开展顺利,到时候就会派人来接你和孩子一起去团聚;如果万一有不测,就通过你的父母再转告我的父母,把孩子接回黄梅老家去抚养,长大了好继续革命。我们是革命的伴侣,党叫做啥就做啥,千万保重。”
 
      这一别,就再也没能重聚。
 
      1928年5月,宛希俨率农民武装攻打万安县城时,不幸牺牲,又过了3个月,消息才传到黄慕兰耳中。“这是我生平遭受到的最严重的打击,在我的心底留下了永远难以平复的创伤。”
 
      1928年12月,黄慕兰接到中央的调令,离开南昌去上海工作,临行前,她遵宛希俨遗嘱,请母亲将自己刚断奶的儿子送回宛希俨的老家。
                
到上海后,黄慕兰被任命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秘书兼机要交通员,当时,党中央的实际负责人是周恩来。在中央机关工作时,她还碰到了此前在武汉认识的贺昌。
 
      那时的黄慕兰,因产后多病,加上宛希俨牺牲后过于哀伤,愈发憔悴。贺昌见了她几次后,时常鼓励她摆脱消沉情绪,振作起来。
 
      在这样的交往下,有一天,贺昌直率地问:“慕兰同志,你看,我是否有可能和希俨同志一样,和你结为革命伴侣呢?”黄慕兰的回应是:“这事容我向组织上汇报请示后再来决定如何?”
 
      于是,黄慕兰将此事向周恩来汇报了,周恩来说:“很好,贺昌同志是值得你爱的,我同意你们结合。”就这样,经过组织的批准,两人走到了一起。
贺昌长身玉立,才华横溢,年仅21岁时便当选为中央委员,两人结婚得到了很多领导同志的祝福。
 
      婚后,黄慕兰投身工人运动一线,1929年6月,化名刘阿秀的她在罢工运动中被捕,囚于龙华监狱一百天。在狱中,她配合中共第五届、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彭湃,进行联络、组织斗争。而在那个时候,她已怀有身孕。
 
      出狱后,黄慕兰随贺昌一起调往香港,那时,南方局的书记是贺昌,军委负责人是聂荣臻,黄慕兰仍然担任秘书兼机要交通员。在南方局工作了一段时间后,黄慕兰在医院生下了她的第二个儿子贺平,而此时,贺昌已收到调任北方局的命令。
 
      孩子生下来时很瘦小,贺昌考虑再三,决定把贺平给接任南方局书记的卢彪认养做儿子,得知此事的黄慕兰心中难忍不舍:“自己生了第一个儿子,被送回宛希俨的老家去抚养了;如今刚生下第二个孩子,却又给了人家。”
 
      随贺昌同赴天津北方局的1930年,党内因“左”倾错误的影响,武装暴动失败,北方局多位领导如彭真、薄一波、陈复等先后被捕。贺昌因此被撤去北方局书记的职务,在反省阶段,贺昌决心去江西苏区与毛泽东一起打游击,而这些情况,直到中央批准他的请求,黄慕兰才知晓。
 
      与宛希俨的生离死别犹在眼前,黄慕兰坚决不同意贺昌独自去苏区,她对贺昌说:“想当初,宛希俨去赣西南工作时,我因刚生下杰儿,没能跟着他去,结果他一去就再也没能回来。当然我不是说你贺昌此去也会牺牲,我只是想不论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都要跟你在一起。”
 
      但当时,黄慕兰已被任命互济总会营救部长,多位同志被捕的危急情况提醒着她,儿女情长在此刻顾不得。于是,她只能答应让贺昌一人先去苏区。
 
      送走贺昌后,黄慕兰正式开始了营救工作,而党组织为营救工作物色的第一个律师,名叫陈志皋。黄慕兰与陈志皋的结识由此开始,直到1950年陈志皋离开大陆前,黄慕兰都与他有密切的关系,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
 
      1933年,陈志皋正式向黄慕兰求婚,其时黄慕兰心里仍放不下贺昌,但党组织从营救工作考虑,认为黄慕兰应当同意这桩婚事。1935年5月,黄慕兰与陈志皋在上海中华学艺社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黄慕兰和陈志皋的结婚照。
 
 
      证婚人之一的沈钧儒先生誊写了黄慕兰填写的词作为结婚礼物:“挑灯夜写怀人句,灵犀一点飞还住。珍重万千声,珠阑印泪痕,海天遥望碧肠断。今宵月离绪,压眉低,莫将归路迷。”
 
      书写这阙词的黄慕兰,那时还不知,贺昌已在长征中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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