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各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支持生育

来源:综合 作者:综合 时间:2024-11-02 点击:
国办:各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支持生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问答

一、出台《若干措施》有哪些考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先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面两孩政策、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我国总体上已由人口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明显的趋势性特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新的人口环境和条件。2023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强调要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借鉴国际经验,总结国内做法,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各方共识,形成了《若干措施》。

二、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方面有哪些进展?

当前,我国的生育支持措施主要集中在经济支持、服务支持、时间支持、文化支持四个方面。

经济支持方面,国家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将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23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生育补贴制度。20余个省份按程序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服务支持方面,国家“十四五”规划将“千人口托位数4.5个”作为重要指标。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了一系列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普惠托育专项行动。会同财政部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会同全国总工会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评选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会同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开展托育职业技能竞赛。

时间支持方面,各省(区、市)普遍延长产假至158天及以上,超半数省份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不低于158天。各地均设立15天左右的配偶陪产假、5—20天不等的父母育儿假。

文化支持方面,2023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等14部门部署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生育友好、普惠托育服务等主题宣传活动。民政部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省(区、市)利用国际家庭日、世界人口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倡导新型婚育文化。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若干措施》共分6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第二至第五部分为文稿主要内容,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方面提出一揽子生育支持措施,这是今后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任务。第六部分对组织实施提出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实化优化具体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确保生育支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若干措施》有哪些突出特点和亮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注重政策协同。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部门合力,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人口和生育工作。群众生育观念已总体转向少生优生,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若干措施》充分考虑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形成系列综合性支持政策。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着眼于我国人口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在生育补贴、普惠托育服务、生育保险等方面提出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如:制定生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指导地方做好政策衔接,积极稳妥抓好落实;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等等。

五、《若干措施》出台后如何抓好落实?

《若干措施》对文件的组织实施提出专门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实化优化具体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确保生育支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地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精心组织实施。要深入把握人口流动特点,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强化工作调度,推动相关措施落实落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前瞻性生育支持政策研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发力,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强化政策储备;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制度,加强政策成效评估;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中国政府网

国家卫健委公号辟谣“一孕傻三年”说法:孕育会使女性更聪明

10月30日,国家卫健委旗下“健康中国”微信公众号刊文《女性生孩子的四大好处 | 科普时间》。文章表示,“孕育是一段艰辛又华丽的旅程,女性要经历各种生理和心理的变化。这些变化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孕产妇和家人应更多关注生育带来的正面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文章对于民间“一孕傻三年”的说法进行了解释和纠正。

文章写道:民间有“一孕傻三年”的说法。可实际上,孕育会使女性变得更聪明。孕期激素水平的变化,会使女性脑部结构发生微妙的改变,让女性更具母性特质。这种改变可能会使大脑中的能量更充沛,有助于女性应对日后成为母亲所要面临的挑战。

文章解释,所谓“孕傻”,更多是一种心理暗示。女性在孕期和产后感觉自己记忆力下降,多半是由于新生命的到来,生活发生改变,导致女性出现焦虑、紧张。

公开信息显示,上述文字来自于《大众健康》杂志。今年8月23日, 《大众健康》杂志官方微信公众号也以《生孩子的4个好处,你知道吗?》为题,发布了此文。文章的作者系北京航空总医院的张欢欢。

类似的观点其实不少妇幼保健类科普文章此前已有介绍。

2022年6月,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就曾刊文:不管是孕妇还是宝妈,在女人中间永远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孕傻三年”。据相关文献报道,大约有一半的女性在孕产期体会到自己认知功能减退。在妈妈群里对此话题的讨论从未停止过,很多妈妈也确实体会到生娃后记性不好了、能力不如从前了……

文章介绍,研究表明,怀孕本身不会引起记忆力减退,不会引起认知功能下降,但是怀孕后引起身体的变化,以及生产后引起的生活变化,会让我们的生活节奏发生重大改变,为此我们需要承受更多的精神心理压力,如果处理的不好,我们可能会失眠,会烦恼,会委屈,会自责,会无助,甚至会消极、无望。

澎湃新闻

山西吕梁:女性35岁前结婚奖励1500元

10月31日,据山西吕梁民政局公众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2025年1月1日起,在我市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次登记)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的奖励,由结婚双方在婚姻登记窗口领取。

另外,从2025年1月1日起,吕梁市还将对符合政策生育一、二、三孩且新生儿户籍登记在吕梁的家庭,分别补贴2000元、5000元、8000元,可在户籍登记窗口领取。

全文如下:

一、做好青年婚恋服务。创建“青春吕梁”青年服务综合云平台,建立“未婚适龄、大龄青年数据库”,常态化组织相亲联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开展针对性、个性化婚恋服务。积极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牵头单位:团市委;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妇联)

二、鼓励适龄青年结婚。2025年1月1日起,在我市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次登记)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的奖励,由结婚双方在婚姻登记窗口领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三、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推进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市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标准,辖区人口30万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辖区人口30万以下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开设门诊。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配备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村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训,做好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市、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加强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妇幼保健人员等人才培养。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扩大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覆盖面,完善筛查、诊断、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机制。(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疾控中心)

四、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疾控中心)

五、落实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哺乳假等制度。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女方享受国家规定98日和省奖励延长60日产假,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待遇。对不落实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整改。(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妇联)

六、建立生育补贴制度。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生育一、二、三孩且新生儿户籍登记在吕梁的家庭,分别补贴2000元、5000元、8000元,在户籍登记窗口领取;从生产后次年起,对符合政策生育二、三孩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妇双方及孩子)5年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给予30%、50%的补贴。(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七、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办好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成兼有指导功能和示范性质的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提高公办普惠托育质效。支持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家庭托育点发展。贯彻落实省卫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晋卫人口发〔2024〕3号),被评为市级示范托育机构的,市财政奖励5万元;被评为县级示范托育机构的,县级财政奖励3万元。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或在学前教育中增加婴幼儿服务内容。对依法开办的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新建幼儿园按有关标准设置适当比例的幼儿托班。到2027年,各县市区开设托班的城区幼儿园占比不低于60%,新建幼儿园设置托班要占到80%。(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八、强化教育支持保障。对2025年1月1日后符合政策出生的二、三孩,免除二孩上我市公办幼儿园和高中的学费,免除三孩上我市公办托育机构、幼儿园和高中的学费。对符合政策生育二、三孩家庭子女,根据家庭意愿,协调支持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家庭不同年龄段子女在同一学校入学。大力发展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优先保障三孩入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九、加强住房保障。有效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二、三孩家庭,优先配租,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对符合政策生育二、三孩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引导支持商业银行提供优惠购房商业贷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对相关举措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改革办备案。
华商报

 

吕梁民政局回应为领补贴结婚:不能为1500元就把自己搭进去了

10月30日,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在“鼓励适龄青年结婚”一项中规定,2025年1月1日起,在吕梁市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次登记)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的奖励,由结婚双方在婚姻登记窗口领取。

11月1日,这项政策的牵头单位吕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这两日有不少市民来电咨询,目前市里确实有这项通知和规划,但由于文件刚刚刊发,具体实施细则还未公布,相关措施还有待后续进一步落实。“这种为了领1500元奖励而结婚、结完又立马离的情况不太合理,我们一般也不会允许同一对婚姻登记当事人当天上午办完结婚,下午就办离婚,太草率了。而且就算上午结完婚,立马就想离婚,也得把离婚协议等材料准备好,第二天在民政局把离婚申请等手续都办好,审批完毕后,过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才能领到离婚证。”她说。

九派新闻
 

责编: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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