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撞死3名散步老人,调查报告公布,多人被追责

来源:大风新闻 作者:大风新闻 时间:2024-09-01 点击:

网约车撞死3名散步老人,调查报告公布,多人被追责

事发地点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建设路原妇幼保健院外

事发地点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建设路原妇幼保健院外

事发现场

事发现场

2023年10月2日,重庆市潼南区发生一起3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近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将此事定性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多人被追责处理。

3名老人相约外出散步被撞身亡,平均年龄约83岁,其中两人系夫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此事发生的时间是2023 年 10 月 2 日下午2:54左右,地点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建设路原妇幼保健院外面。

该局在官网上公布的图片显示,事发现场是一个弧形转弯处,附近有一个公交车站,旁边一辆白色小车停在停车线内,该车左边地上躺着一人。

附近一商贩回忆起当时的情况称,开始听到“砰”的一声传来,随即有人在大喊“撞倒人了。”后来,很多人跑过去发现两名老太和一名老翁倒在地上,这时有人拨打120和110报警,救护车和交巡警很快赶到现场展开救治和调查,“那名肇事司机当即被交巡警控制住。”

潼南警方称,当天事发后,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得知有一辆小车撞到3名行人,且伤情严重,便立即指令交巡警支队派交巡警前去处置。

据介绍,120到达现场后确认1名老太当场死亡,另外2名伤者被送到潼南区人民医院救治。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称,当场死亡的是79岁的范姓老太,受伤倒地的是她82岁的老伴,以及87岁的老朋友唐老太,2023年10 月 3 日凌晨 3:10,范老太的老伴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此前事发当天下午5:30左右,唐老太也因抢救无效在潼南区人民医院不幸去世。

知情人称,他们3人都是潼南区当地人,事发前相约外出散步,孰料发生不幸,令人悲恸万分。

潼南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证实,范老太和唐老太均符合颅脑损伤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范老太的老伴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事发后,潼南区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当地街道等部门组成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采取“一对一”方式接待安抚家属。

后来,3名老人的遗体由家人自行安葬,损害赔偿事宜由家人向潼南区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重庆市多部门联合介入调查,定性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称,根据相关规定,事后成立由该局牵头, 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潼南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潼南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称,当时司机李某驾驶渝A牌小型新能源轿车沿潼南区建设路由原县车队往大佛中学方向行驶,行至原妇幼保健院外时,与前方同方向在道路上行走的3位老人以及停放在路边停车位的一辆渝 C牌的小轿车相撞,造成1名老太当场死亡,2名老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于2024年7月10日出具了《重庆潼南大佛街道建设路“10·2”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称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6.4556 万元。

肇事网约车司机近3年共有20次交通违法,其中多次未礼让行人

调查显示,肇事司机李某系重庆潼南区人,同时也是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万顺叫车重庆公司)的一名网约车司机,该公司成立于2017 年 4 月 7 日,注册地址在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负责人姓廖,该公司取得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经查,李某于2002年7月29日初次领取驾驶证,准驾车型是A2;2017年6月19日,在广西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注销准驾车型,由A2降为B1B2;2019年9月27日,在该车辆管理所有满分学习记录,准驾车型由B1B2变动为C1;2022年11月2日由广西转入重庆,准驾车型为 C1。李某同时取得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调查查询得知,近3年来,李某共有20次交通违法,但均已处理完毕。其中,2020-2021年度在江苏无锡、2022年度以后在重庆潼南,其主要违法行为是违法停车11次、违反禁令标志指示2次、不按规定行驶导向车道 2 次、遇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礼让的2次,另外还有超速行驶等。

另据介绍,事发时李某驾驶的那辆渝A牌照的比亚迪小轿车,是从潼南区一家租赁公司租来的,近3年该车共有 7 次交通违法记录,包括2022 年违法闯交通信号灯1次、超速1 次,2023年不礼让行人2次、违法停车2次以及其他,事发前也已处理完毕。

调查显示,事发当天清晨6:04开始,网约车司机李某通过万顺叫车重庆公司平台接单,在潼南城区从事预约出租服务。当天下午 2:42接单后,载客从潼南区外滩滨江路出发至宏阳小区,经滨江路、大同街、建设路前往宏阳小区,行至事发现场时,车辆偏离直行车道轨迹碰撞3行人发生事故。

经鉴定,该车事发时的行驶速度为37km/h,排除李某酒驾、毒驾可能。

交巡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称,李某驾车时注意力分散,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偏离正常行驶轨迹,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多人被追责,万顺叫车回应称从事网约车要求严格有专人负责审核

调查认定,万顺叫车重庆公司教育和督促网约车驾驶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不力,未按照内部规定对他们开展岗前教育培训考核,且未进行理论及路面考试,未确保网约车司机李某掌握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同时称,该租赁公司教育和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不力,未按照规定的学时要求对驾驶员李某开展岗前安全教育,未严格落实公司安全例会制度,未能教育督促驾驶员李某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调查同时称,潼南区交通局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措施不力,实施执法检查和处理不规范。潼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开展辖区道路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对事故路段违规设置临时停车位影响车辆驾驶的事故隐患未采取相应排查治理措施。

潼南区城市管理局对事故临时停车位设置失察失管,未开展事故路段临时停车位评估调整。对于事故临时停车位明显存在违规设置的情况,未能依法及时进行撤除或调整。

调查组称肇事司机李某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事发次日被刑拘,同年10月16日被逮捕。

同时建议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对万顺叫车重庆公司处以 125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总经理廖某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1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那家租赁公司也被罚款120万元,其负责人被罚款2万余元。

调查组称,对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根据管理权限移交潼南区纪委监委和永川区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对有关人员的党 政纪处分和有关单位的处理意见由纪委监委提出,涉嫌刑事犯罪人员由纪委监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调查还称,当前网约车准入门槛低,网约车驾驶人普遍存在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技能不强等问题,同时网约车安全隐患较大、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多发频发,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属公司、网约车驾驶人 的安全管理规定,要督促指导网约车相关企业不断健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大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防范网约车事故的发生。

8月30日下午,万顺科技客服中心回应称,年龄在18岁至60岁的市民,只要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吸毒和酒驾以及没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在取得相关网约车证件后均可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我们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有专员专门负责调查核实。”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董琳
大风新闻

 

责编: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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