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炫耀撞死人花50万没被起诉,当地政法委回应

来源:奔流新闻 作者:奔流新闻 时间:2024-01-28 点击:

安徽一男子炫耀撞死人花50万没被起诉,当地政法委回应

近日,安徽一男子称自己驾车时速160公里撞死人,花了50万元没有被起诉,并晒出《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1月26日,奔流新闻记者致电安徽阜阳市颍东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称将向领导汇报。

一份群聊截图显示,一男子在群聊中发布自己2019年拿到的驾驶证信息,有交通违法13起,其中造成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该男子和群友聊天中称,自己在国道开160码,“对方尸体都不全了,驾驶证都没有被吊销。”“50万花出去,谁不迷糊,驾驶证都没吊销,对方讹了我50万。”

男子还在群内晒出了一张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编号为东检刑不诉〔2023〕162号的《不起诉决定书》。该起诉书显示:被不起诉人李某出生于2001年,安徽省颍上县人。2023年7月1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阜阳市公安局综合执法分局取保候审。经检察院查明,2023年5月19日22时05分许,被不起诉人李某驾驶皖KA2B20号小型汽车沿阜阳市颍东区S316省道阜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杨楼孜镇富民商业街南头路段时,撞上被害人张某明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造成张某明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六大队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1月26日下午,奔流新闻记者多次致电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的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颍东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称,自己不清楚此事,将向领导汇报后处理。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
奔流新闻
 

男子飙车撞死人,还炫耀没吊销驾照不起诉?检察院回应

据称男子飙车160公里撞死人花50万元和解,在和网友网聊时居然不知悔改“炫耀”,说自己的驾驶证还没有被扣。

1月2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安徽阜阳颍东区检察院获悉,目前对于网传的“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正在调查,检察院工作人员称:“这个事情出来之后,领导现在开会研究这个事情。”

>>>群聊内容曝光

开160公里撞死人全责,肇事者称赔了50万

1月24日,网传群聊的聊天记录显示,网名“热心市民”炫耀称自己飙车160公里撞死了人花50万和解,居然驾驶证没有被扣。

从聊天记录看,这位“热心市民”遭遇车祸时驾驶的是一辆小车。

面对网友“有没有干没一个?”这位“热心市民”不仅回答说:“对,还是全责,160码(公里),对方尸体都不全。”并且贴出了一段现场视频。

有网友好奇他的车是咋开的?这位“热心市民”表示:“50万花出去,谁不迷糊,驾驶证都没吊销,对方讹了我50万。”

网传聊天截图

网传聊天截图

有网聊者对“热心市民”不屑一顾,予以谴责——

“说实话,你全责,怎么能这么轻松说出这样的话?”

“听他的口气,是完全不把命当回事。”

“把人命当什么,他还觉得自己很厉害。把事搞定了,驾照还在,人还没事。关系真硬,还能不被吊销驾照。”

“有点道德吧,你可能破坏了一个家庭。说这话我觉得好可怕,那是一个家庭啊。这人也是奇葩,这种事情到处说,还把资料发出来。”

>>>网传“不起诉”

小车撞电动三轮致人死亡,肇事者认罪认罚

网友发布的群聊截图显示,该男子在群聊中发布了自己的安全驾驶记录,图片显示其自2019年拿到驾驶证以来,先后有交通违法13起,其中造成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有网友称该男子还晒出其在2023年安徽阜阳颍东区境内一起超速致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他最终不被起诉的决定书。

网传的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东检刑不诉[2023]162号不起诉决定书显示,不起诉人不到23岁,是初中文化,安徽省颍上县人。2023年7月1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阜阳市公安局综合执法分局取保候审,案件由该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3年9月12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颍东区检察院受理后3日内已告知被不起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不起诉人,告知被不起诉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了被不起诉人及律师、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不起诉人对指控犯罪事实和证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记者注意到,这份不起诉决定书显示,检方依法审查查明,2023年5月19日22时05分许,被不起诉人驾驶皖KA2×××小车沿阜阳市颍东区S316省道阜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杨楼孜镇富民商业街南头路段时,撞上被害人张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造成对方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六大队认定,被不起诉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

>>>交警支队回应

没办法查阅案件,没办法透露案情

1月2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求证。

“哪个民警处理的?六大队出的警?直属六大队去年7月份就已经解散了,没有六大队了。”

民警答复称电话里面没办法核实身份,“我没办法跟你查阅案件,如果你需要什么,拿上你的身份证明,去交警队找那个民警,由民警给你解答,我没办法给你透露这个案件情况。”

记者询问车祸撞死人是否必须吊销驾驶证,民警表示:“我没办法回答你的问题。”

>>>检察院已关注

“这个决定是我们根据事实依法做出来的”

依据网传的“不起诉决定书”,1月2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询问记者是在哪里看到网帖信息,“你是给我们通报这个信息是吧?”

记者询问不起诉决定书是否真实,工作人员答复称:“这个得问业务科室,我们是办公室,你问我们管宣传这一块的吧?”

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政治部的电话,“昨天(24日)我们政治部好像接到这个消息了,我们也关注到这个消息了。这个东西不是我们发的,但是这个决定是我们根据事实依法做出来的,最终的话,你跟我们政治部联系一下,找政治部的张主任。”

记者追问是对车祸肇事者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工作人员表示:“以他们政治部宣传部门的说法为主,因为最终的结果,都是以他们那边来负责处理的,你跟他们联系就行了。”

记者询问是否已找被不起诉人核实,其驾驶证是否没被吊销,这位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个得具体问承办检察官,我们只是办公室,我们不是负责处理经办的。”

>>>检察院正核实

“这个事情出来后现在领导正在开会研究”

记者联系检察院政治部,工作人员表示:“张主任现在不在。”

政治部另一位工作人员答复道:“我也不是特别清楚,他们领导现在正在开会研究这个事情。”

对于是否已联系不起诉人核查,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是他负责处理,目前检察院正在核实相关情况,“早上领导来了就在开会。”

对于网传车祸肇事者有关系没被起诉的说法,这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个应该是不可能的。他们发的链接我也看了,根本没有说他有关系的事情。”

这位工作人员随即又表示:“我不是办人员,现在领导正在研究这个事情,我只是看到链接了,具体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我知道的话,我就给你说了,因为我们不是业务部门,我们是行政部门,具体办理案件我们也是无权过问的。”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事情出来之后,领导现在开会研究这个事情,现在领导也没在办公室,所以我也没办法给你一个具体的解释。”

>>>公益律师说法

检方不起诉不追究刑责,驾照没被吊销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受访指出,犯交通肇事罪,检方可以不起诉。

本案中,该男子飙车160码撞死人,负事故主责,依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该男子犯交通肇事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如该男子是初犯、偶犯、能够如实供述案件事实,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获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也并非一定要起诉。”

《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另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本案中,检方可对该男子决定不起诉。

赵良善强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换言之,如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驾照将被吊销。而本案中,检方如果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追究该男子的刑事责任,所以驾照没被吊销。”

大风新闻

 

责编: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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