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自己的文字
常言道,文如其人。也就是说一个人写出来的文字,多少会与这个人的性格修养、人生经历甚至趣味爱好有些关系。这当然是指那些相对来说文字水平比较高的人来说的,至于那些写出来的文字四平八稳、照本宣科、呆头呆脑,谁也不知道是谁写的文字,自然不在此论之中。因此,我曾经在一次讲课中说过这样的话,文学作品是一种私人化的文字,也叫个性化的文字。那种谁都可以写,谁写出来的都一样的文字,是公众文字,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公文。
公众性的文字,大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格式和规则,怎样开头,如何结尾,都是程式化的,很容易操作,只要我们按照这种格式和规则来写,是很容易上手的。比如写新闻报道,只要具备初中以上的文化水平,认得两三千个常用汉字,基本上都能够写得很好。生活中我就曾经遇到过好多种这样的人,有的的小学都没毕业,却是报社的骨干通讯员,有的初中文化,照样是单位里写材料的笔杆子,深得领导器重,混得都还不错。如果想当官,这倒不失为一条捷径。
而私人化的文字,五花八门,信笔写来,是最没有规矩的文字。正因为没有规律和程式可循,就不容易掌握,有时学也学不像。因此,最没有规矩的文字也是最难掌握的文字,每个人写出来的都不一样,或者说简直太不一样了。过去中国文坛上有个“山药蛋派”,还有个“荷花淀派”,分别是赵树理和孙犁创造的,曾经红极一时,手下有一大批拥趸,这个也学,那个也学,结果都学不像,更别说超越。因此一个成功的作家,都有自己的文字风格,这文字只属于他自己,他那样一写,别人这样一读,就觉得是他的味,无比亲切和熟悉。别人照着学,那气质就差太远了。如果说你决心要写得像李白那样好,或者你决心要写得像鲁迅那样好,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也是没什么意思的。既使你果真写得像李白一样好了,那也不过是李白的一个模仿者,不可能超过李白,至多不过是二流的文字水平罢了。
因此文学是一种个性的创造,不是人云亦云地随大溜儿、喊口号。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文学的价值也在于创造。你总要写一些跟别人不一样的文字,那才真正属于你,才配得上作家的称号。焦裕录先生说过,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如果一位作家,一辈子只会写些别人的教导,靠别人的脑袋来思考,揣摩上意、应合时尚、追逐潮流,顺风扯旗,虽然也可能获得一时的侥幸成功,适销对路,大行其道,赚他个钵满盂盈,终究也不过是一堆文字垃圾而已,照猫画虎的文字,有谁会记得呢?
其实好的文字,与一个人的个性、品格以及道德操守都是有关系的,比如说赚钱的问题,这是最能考验一个人品格的事情,也是最能考验一个人文字的东西。古人曾经说过,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梁谋。实在是伤时感世的切肤之痛。这种话如何来认识,却大有讲究。我想除了其中的辛酸和调侃成分之外,也说出了一部分社会现实。那就是真正有品格有操守的文字,有时是需要作家的勇气和担当的。我总认为,如果著书只为稻梁谋,那倒不如去干点别的,或许来钱更快一点呢。我也曾对别人说过这样的话,如果让我用写字来赚钱,那我宁愿去到工地上扛大包、打小工来补贴家用,干嘛要糟蹋自己的文字呢?当然这并不能证明我有多么纯粹和高尚,或许是我还没有混到那种脱了裤衩子去换口粮的地步吧。这种对文字的执著也许在大多数人看来或许很可笑,很有些迂腐。其实我并不反对用文字来赚取稿费,只要是真诚的劳动所得,只要真正获得读者喜爱,本来也无可厚非。只是这里存在着一个动机的问题。举个例子来说吧,我的一位朋友靠写作来维持生计,多年来在各种报刊也发表了不少的东西,像什么故事呀、散文呀、通俗小说呀等等都写过,那技术可以说是相当的娴熟。但细看下来,我总感觉文字里缺少一种属于自己的东西,故事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故事,思考是似曾相识的思考,语言是社会流行的语言,道理是别讲过的道理,属于自己的真切感受和严肃思考太少了。当然,在当下的环境中,这样的大路货随行就市,也没有什么风险,确实能够不断地发表出来,但往往是发表了也就发表了,从刊出之日起就归入死亡,再无意义,引不起读者太多的珍视和关注。这样的文字,就算是发表再多,价值又何在呢?
张爱玲曾经说过,出名要趁早。这位朋友也曾多次劝过我,让我参照以前发表过的小说、散文,照着这种套路只管一路写下去,投其所好,先在文坛上混个脸熟打出名气再说。当然这也是为我好,让我莫名感动。名气这玩艺儿虽然看似虚无,有时也确实能为我们捞取到一些现实的利益。但我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儿,如果我的文字只是为了应合当下的市场需求,没有新的思路、新的思考,没有创新、没有风格,这样的文字发表再多又有何用呢?难道只是为了露脸儿为了赚钱吗?这样的作家与一个普通商人又有多少区别?让我像复印机那样去复制自己以前的作品,我觉得毫无意义,提不起一点儿兴趣,无论如何也无法说服自己,这样的写作与一台复印机有什么区别呢?既使是自己的作品四面开花、捷报频传,上了什么什么大刊,那也不过是一台多功能的复印机的功劳,与我何干?难道这就是我们喜欢文学的本意吗?
真正有价值的文字,应该是作家的性情流露、伤痛所思,应该是启迪心智,见诸于世道人心的,这样的文字只能出自你手,别人无法代替。鲁迅先生说过,大意是,一切文字中我最喜欢的是血和泪写成的文字。而一个人生命中的血和泪,总是有限的,大多不可复制。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有些善于表演的人假哭干嚎也能勉强挤出几滴眼泪来,但那眼泪的成色还是有区别的。这便又说到了文如其人的问题,其实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写出来的东西是真正的血泪之作还是假哭干嚎的虚张声势,大多数人还是能够体会出来的。正如欧阳修所说“文章象赤金美玉,市上本有定价,不是凭谁的一句话就能论定价格的贵贱”。所以说人心不容掺假。一个人的学识程度有多高、思考深度有多深、情感投入有多少,都能从他的文章中看出来,比如说刘邦的《大凤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回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都是很平平常常的话,却颇有雄浑之气,并不是人人都能吟得出来的。而项羽的“力拔山兮气盖世”,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你让刘邦来做,恐怕他一辈子都吟不出来,心境、学养、性格、经历都不同,吟出来必定显得虚假。这是一个人骨子里的东西,血脉相连,骨子里的东西靠伪装是装不出来的。
文学的存在,彰显着个性与智慧。人不可能彻底堕落为一种物化的工具,他除了基本的物质需求之外,总还是有一些精神追求。在欧州旅行的时候,我曾经感叹过路经的每一座村庄,似乎都有教堂的塔顶高耸,那代表着人类精神生活的一种高度。这世上所有的艺术,其实都是在追求心灵的自由,以抵抗世俗的羁绊。作为一个作家,如果整天沉溺于物质的欲望之中,心为形役,身为欲动,沽名钓誉,文过饰非,并以此来沾沾自喜,那就与市场上的投机商人实在也没有什么区别了,其实也就失去了写作的本来意义。
写出自己的文字,这应该是对一个作家最基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