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家庭共济真方便 岳父岳母可以加入吗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周程祎 时间:2024-01-02 点击:

      2022年7月,上海正式启动医保家庭共济组网。所谓“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一年多来,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少市民仍有一些疑惑。记者根据市医保局回应整理了相关问答。

      问:岳父岳母都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能否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组建医保家庭共济网?

      答:不能。根据相关规定,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二是历年账户资金有结余;三是职工医保账户可正常使用。而家庭共济成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应当是组建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二是有本市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所以家庭共济成员只可以是配偶、父母和子女,岳父岳母不可以作为家庭共济成员组网。

      问:在定点药店购药能否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是否会影响城乡居民医保门急诊起付线?

      答:可以。共济成员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共济资金购买药品等。按照统一规则,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的费用,不计入组建人和共济成员的职工医保门急诊自负段,或者城乡居民医保门急诊起付线。

      问:“亲情账户”和“家庭共济”一样吗?

      答:不一样。“亲情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两项不同的业务服务。

     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绑定“亲情账户”后,可以出示家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帮他们办理挂号、买药等业务。仅办理亲情账户绑定,参保人原有的就医购药结算方式不发生改变。而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家人就可以使用共济账户余额,支付看病买药时个人自付的费用。因此,仅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绑定“亲情账户”并不能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还需要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的操作。

      更多医保相关问题可以拨打医保咨询热线12393。本报记者 周程祎
 

责任编辑: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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