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没钱了还能享受报销吗?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栗思 时间:2023-10-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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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小王:

      不久前生病,在医院配了不少药,最近复诊时发现医保卡里的钱用完了,这种情况还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吗?

      问:医保卡里没钱了,在医院门诊还能报销吗?

      答:根据“上海医保”官方公众号解释,医保卡里的钱用完了只是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用完了,只要员工还在正常缴纳职工医保,还是可以继续享受医保报销的。

      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门急诊治疗先由医保个人账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用完后,本人负担1500元,超过本人负担部分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支付,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5%;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三级医院个人自负50%。

      如个人账户有历年结余资金的,可以抵充“自负段”和“共付段”的个人自负部分,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自负。

      这里的当年账户资金,是在每年7月1日一个医保年度起始时,预先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而历年结余资金,是在次年6月30日年度末按规定清算计息后,留存在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通过随申办(包括“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自助查询“医保金”,手机界面会显示“当年账户余额”和“历年账户余额”。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也可查询。

      问:那职工医保的“账户段”“自负段”和“共付段”又有什么区别呢?

      答:职工医保制度建立之际,即同步建立了门诊统筹制度,设立账户段、自负段和共付段三段式门急诊保障模式。

      “账户段”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当年账户基金支付。

      “自负段”则是在个人当年账户资金用完后,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进入医保基金支付之前,按照规定个人先要自负的一定标准的费用。

      “共付段”是指超出自负段标准以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的部分。本报记者 栗思
 

责任编辑: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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