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下乡运动中的学校工作

来源:故人旧事 作者:王小荣 时间:2021-04-27 点击:
“下乡上山,参加农业生产,是知识青年革命化的重要道路”,这是上世纪60年代中最为广泛而且深入的宣传。2018年春,南溪当年下乡的知青们搞了一次聚会,看了他们的视频很受有感受,他们在那个年代里,不管是什么原因,但都下乡上山当知青,在广大的农村奉献了自己的青春。
2013年宜宾市政协文史编辑出版了《宜宾知青——特殊年代的难忘岁月》,收集了当年下乡上山扎根农村的知识青年回忆,记录了当年火热年代中在农村的劳动生活(我写的一篇“我们生产队来了知青”收录其中)。这些记录中都是当年的知青的回忆,对当年从学校毕业是如何下乡上山当知青的过程少有记录。本人根据收集的材料,对此作些纯史实的补充。
早在《1956——195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就提到“城市的中小学毕业的青年除了能够在城市升学就业的以外,应当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下乡上山去参加农业生产,参加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伟大事业”,这可能是官方最早出现下乡上山记载。
1969年初,宜宾地革委就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城镇的66级、67级和68级的高初中毕业生,要在1月10日前返回学校,参加集中学习班,自觉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当时还规定,知青本人不愿意下乡的,由家长做学生的工作;家长想不通的,由其所在的单位、街道工宣队或军宣队做家长的工作,直到知青下乡为止。
根据地委要求,各级学校迅速行动起来。元旦刚过,南溪一中在校革委和工宣队主持下召开的全校师生大会上,宣传学习了毛主席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有关语录,传达上山下乡的政策。同时宣布,凡是“老三届”的毕业生(不管是初中还是高中),家住农村的一律回乡务农,家住城里的一律上山下乡,到农村去扎根落户,“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已经参加工作的,包括南山厂、红光厂、长庆厂和县磷肥厂等已经招收的少量工人在内,由所在工厂、企业予以辞退后纳入上山下乡的范围。同时还规定,凡在元月31日前主动报名并下了城市户口的,县上组织欢送,父母所在的单位可以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凡不主动报名的,学校、父母工作单位和居委会分别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组织学生、父母学习,直到这些青年下乡为止。2月份下乡的,县上不开欢送会,并取消一切奖励政策。
那时,知识青年下乡上山是一件大事,全县是层层开会,对这些属于上山下乡范围内的青年本人及其家长做动员工作。按当年县上的规划,南溪一中高66级的毕业生被集体分配安置到李庄区文化公社落户,但县上有关部门收到不少知青和家长的反映,说离开太远,还是隔河渡水的。县上采纳了这些意见,同意这些知青可以通过投亲靠友的方式自行联系生产队落户。
在计划经济时代,一切生活用品如肉食、菜油、食盐、布、烟、酒等都是凭票供应的。政府为体现对响应国家号召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当知青的关怀,按政策免票供应每个下乡落户当知青的青年棉絮、蚊帐各1床,毛巾1张、脸盆1个、水瓶1个,还继续享受半年的粮油计划供应(我一个朋友家里至今还收藏了当年他下乡当知青时县上发的那个烧印有毛泽东像及语录的洗脸瓷盆)。知青到了落户的生产队后,队上还划拨了一定的自留地,让每个知青有自己种粮食蔬菜之类的场地。



 
1970年10月26日校革命委员会传达县上“教育革命”工作会议上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精神,校革委郑某某、邓某某、唐某某、韩某某、陈某某、熊某某、林某某、乐某某、滕某某共9人参加。这次“教育革命”的会县上开了10多天,路政委、徐某文、胡某某素冲作了报告。其中,大批判就开了三天、解决“上山下乡问题”三天。县上领导在大会上讲,去年我县已经下乡的知识青年有700多人,现在还有800多人将在今年11月份动员下乡。
66-69级的知青明年第一季度下去,要求“把这个问题提到高度政治的问题上来解决”,说这是“关系到培养接班人的问题”。下乡安家落户是“搞好农村的斗、批、改”,县上要求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在这次大会上,县上领导还讲,有的县对知青的教育搞得好,他们听到毛主席的最高指示后在“生产上和生活上做了一切准备”。说如果这些工作没有做好,就会让这些知青不安心。
还说有许多农村的贫下中农做好了接收知青的一切准备后,就经常催问城里的知青好久来,他们是天天盼着,说“贫下中农老太婆想看看这些知青”。这次全县各公社统计上来的数据是要2000多名知青,但实际上我县只有800多人。
在传达会上,唐某某太宽说,王某某吉身局长在“教育革命”会上讲几个方面的,一是动员和安置问题。动员范围是“初、高中66、67、68、69级及高小毕业,年满16岁以上的知青都要下去”。另一个是66、67、68、69级没有读满(就是没读毕业)的,要“从开始读书时算起”。
根据川革发文件,66、67、68、69级中有病的学生,经过医生证明,群众讨论,县上批准后就“可以不去(就是不下乡)”。根据川革发[70]226号文件,66、67、68、69级已经是被一些单位、厂矿招为合同工的,到了期限也要下。但有的是符合上级精神的可以回厂。这次下乡由县统一安排,投亲靠友的,3个人以上的可以,这“主要是为了便于教育”。
二是要下乡到省外的知青,必须经县上批准;到边疆的也要经县上批准。只有从平原到山区的,在公社内可适当考虑调整。城关镇上的一、二居可以到菜蔬农场。高小毕业有工作的,如是69级的,工厂可以招工。70级的不能招,但有老母亲的可以考虑。66、67、68、69级中没有去但生了小孩子的不去,反之要下乡。要求各单位要在内部先动员,70级的暂时不作下乡的动员。
三是对下乡后的知青安置问题,县上有统一的政策。①是吃粮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吃粮水平与农村吃粮一样。②是安置费问题,一律在知青经费使用范围、生活内解决。③是知青下乡分的自留地问题,与生产队单身汉一样。④是知青下乡去后,依川革发文件报生产队安排,集体插队。
另外,下乡后知青的房子由生产队修好,交知青使用,安置经费用后由群众讨论解决。对知青迁走后用安置经费买的东西处理:已经迁走的,东西由生产队解决。这次知青下乡的安排,由各区自行安排,没有知青去的生产队要安排知青去;回城的时间长达1年多的知青的住房、生产生活用的东西,由群众讨论解决。现在已经结婚的其农村的户口迁不走,住房搬不走,由生产队解决,分的粮食由生产队统一保管。
1973年,宜宾地委根据中央[1973]30号文件和四川省委[1973]92号文件的精神,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城镇知识青年动员工作和对口集体安置的工作的通知》,规定“凡家居城镇的高、初中毕业生,都要动员下乡。1966年以来的中学肄业生、高小毕业生已满17周岁的,同样要动员下乡。多子女身边应留一个子女者,可选留一人,但只批留一次”。
1973年1月27日在工宣队参加的两委会上研究决定,当月底召开知青座谈会,经费从勤工俭学中支出,标准是每人0.2元,需要2.4元、粮2斤。1973年9月,李某某明清在当年国庆安全保卫工作会上说,在庆祝国庆24周年时,一是加强保卫工作。二是要开公捕公判大会,贯彻(70)26号文件和(73)30号文件精神,打击那些摧残上山下乡知青的坏分子和现行反革命分子。要在国庆节前选择一些典型,大张旗鼓进行公捕公判,打击敌人,教育群众。说这是“12·25批示”下达后最大的公捕公判破坏上山下乡政策、摧残知青的大会。要求各单位对“四类分子”加强监督,并对他们进行训话,对右派分子要进行教育。因此,决定在9月23日(星期天)在灯光球场召开公捕公判大会,而且是“风雨无阻”。会后要把犯人押到罗龙、红光及各区乡游街示众。
1975年,高75级学生毕业面临下乡当知青的问题。按当年政策规定,学校要求每一个毕业生自己都要填表写申请,但也有学生不愿意下乡的,他们就不填表。在75年6月25日学校的革委上就通报说,高75级一班的吴某英、林某泽富、张某建及高75级二班的万某生伯、万某富定就是歪,硬是“不去”,没有填表,“其它都写了申请”。会上,革委会要求,所有毕业生在下周都下去调查,回来后“写调查报告作为语文考试。数学则要联系实际”。而学生的毕业证问题,“如果学生要毕业证,就先交0.2元,由文教局统一去买,不要就不交”。
对毕业生上山下乡当知青的问题,也影响着学校的教育,教师思想上也有情绪。在76年的5月,南溪一中收集到学校教师的反映,说目前毕业班的学生不想学了,要求提前毕业,教师们上课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教师们也想“让课程结束,让学生早点毕业算了”。基于这种情况,老师们反映,这些学生的毕业成绩怎么办?学生们的思想情绪也比较大,一种是有办法的学生已经落实了下乡的地点(投亲靠友),二种是想法留在父母身边,三种是没有门路可想的,他们思想斗争就比较大。对这些问题,学校还是要求老师们的教学工作要有计划进行,要“大小课堂结合”,做好毕业班的教学工作。在做学生思想工作方面,要学习南山子弟校的做法,说当年南山子弟校就“紧抓阶级斗争教育”,他们请学生家长(当然是一些老工人)到校给学生讲阶级教育、集体主义教育。
1976年对知青动员安置工作,除了个别要回老家外,县上要求各学校都要做好动员安置工作,要集体安置。同时各地要加强对知青的保护工作,要求各级领导要带头,把自己的子女送下乡。6月21日,学校成立了以以革委主任邹某某先治为组长,校工宣队马队长为副组长,由周某某会良和周某某必祥为成员的知青工作领导组。在同一天的毕业生班主任工作会议上,各班就班上的学生情况进行了汇报。高76级1班有33人,已经填表的有30人。马某善正在明年才满17岁,他本人坚决要下乡去。
另外,该班班主任也提出二个问题,一是“对口”问题,说现在宣布的是“大口”,并没有分细致,父母都在工作的学生,是该随父还是随母,不清楚。二是应该公布初步名单,征求意见后再公布。高76级4班有40人,已经填表交了申请的有38人。罗某小勤父母不在了,现在还没有提出申请。练某家文因姐姐的档案寄到了大足去了,他提出下去了,姐姐走了后(到大足下乡)是否可以回来?王某志祥、瞿某长容要求享受特困待遇,王某志祥父母病,瞿某长容祖母年老,母亲早出晚归,弟弟才几岁。
刘某一兰等三人应该等到医院复查。钟某继珍有病,一劳动就出问题。高76级3班共有58人,交申请的是48人,有10人没有交申请表,说22日有9人可以交表来。具体情况是,张某利容家里阻止,因为父母工作多,子妹两人,要等明年弟弟去下乡。
吴某远芬七姐妹,父母都死了,大姐二姐三姐工作。谭某兴容父在长庆厂工作,哥哥到处做民工,母长期病,本人整天料理家务,家里有困难。顾某兴跃只要晒太阳就晕倒。侯某盛云原来就吐血。古某怀清家庭困难。罗某咏今回江南老家。古某利奇户籍在城关,要求随居委会。
6月24日,由周某某必祥主持,高76级4个班的班主任和腾某某、工宣队人员参加的专门研究毕业班学生定向(下乡)问题的工作会上,高76级毕业班的班主任又一次分别通报了本班学生的情况。高76级1班的马某善正本应该是下乡的对象,但因为年龄不到。郑某金梅也是下乡的对象,但年龄在本年内未满17岁。
任某力是独生子女,经过了解,确实是独子,免于下乡。李某娅是眼睛近视,请到医院复查后才决定。崔某宾是属于病残,建议到医院复查后来定。高76级4班汇报说,他们班应该下乡的一共有23人。郭某小乐、何某小梅、邓某金德、徐某兵、朱某红芳、万某学丽、王某小容共7人,他们虽然都是属于多子女家庭,但因其父母身边只有一个子女,因此都属于免于下乡的范围。
马某元的户籍在63年时迁到他舅舅处,请上级决定。刘某一兰的哥哥工资关系在防疫站,户籍迁到了宜宾二医院,请县知青办处理。
李某秀英属于病残,请上级批准,免于下乡。钟某继珍、曾某小莉、张某素琼、Х某小勤等人因病,请县知青办复查决定。王某志祥因家庭特别贫困,妹妹残疾,母亲有病在身,情况特殊,请上级决定。瞿某长容因祖母年老,父亲又去世了,弟弟年幼,家有困难,是否作为特困处理,请上级决定。练某家文应该下乡。高76级3班汇报说,他们班共有58人,其中14人有病在身。张某小灵属于父母身边只有一个孩子的,应免于下乡。
包某亚玲、苏某小玉、李某万富、李某明初、熊某学军等虽然都是属于多子女家庭,但因其父母身边只有一个子女,因此都属于免于下乡的范围。张某玲芬、何某宗荣、伍某庆跃等人是独生子女,应免于下乡。蒋某朝金,其父母、弟、妹都在农村,本人过房给姑姑,请上级决定。胡某宾、黄某克琴、顾某兴跃、熊某方秀、侯某盛云、夏某小、郑某家聪等人是因有病,请复查后决定。
邬某殿频高度近视、刘某志容近视,请复查后决定。夏某大琼因小时候跌断左手,请上级决定。高76级2班班主任汇报说,江某学平、张某利容属于应该下乡的对象。谭某清容、古某怀清本应该下乡,但因家庭特别困难,请上级决定。
1977年7月1日由邓某祥龙主持、聂某才炯及工宣队的战付书记参加的会议上,研究了几个知青是下乡还是留在父母身边的问题。通报说县知青办的许某宗云和城关镇的老吴二人来到学校一同研究了知青下乡的问题。现在高77级二班的刘某昌琼,父母在红光厂,兄是一个社会青年,到处做民工,不固定,家长要求把她留在身边,经研究后决定应该下乡,不能留。
刘某拉维父在武装部工作,母在手管局,兄在公安局,父母要求把她留在身边,经研究决定,应该下乡。付某玉兰父在粮食局,母在付食品厂,况且病残在家,现在已经安排到了昆卢,只留一个,现按规定应下乡。
胡某华一个兄复员回来,现安排在农机厂工作,胡某华应下乡。沈某小利病残。要求学校按此研究签署意见上报。关于支边的问题,只有77级1班的1个学生要求到凉山支边,县知青办与凉山当地联系后才能作出决定。
知青下乡后,生产队也会按本地社员的标准,划了自留地给这些知青,让他们自己种自己收。但也有少数知青只种不收或只收不种,他们做一半的活(种或收),而另一半的活则是由别人来做。1975年秋,高76级4班学生农忙假在挂钩队参加挖苕、点麦子、改土的劳动中,表现较好。
在11月17日学校对农忙假总结时说,这个班的学生“当地的万书记对学生的教育抓得紧,因此在劳动中要像大寨人”。会上还表扬了李某官淑老师,说“李某官淑50几岁的人了仍然坚持劳动”。存在的问题是“有学生请假去帮知青挖红苕,经过大家辩论后一致认为这是错误的”。
在1975年11月24日高初中毕业生会上,就“一个人应如何生活才有意义?”这个问题对学生讲,说某某是1964年初中毕业的学生下乡当知青10年了,他在生活上还是没有适应,“斗争是比较大的”。但“由于他们有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处处向贫下中农学习,生活上逐步习惯。
他大胆地大搞科学试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曾出席过省知代会,这次又出席省代会,根据他的条件,是有机会出来的。由于他有扎根农村的思想,放弃了。”
当年树立的知青先进典型还有宜宾市知青丰贵琼。她是1968年到筠连县礼义公社杉彬大队第一生产队插队落户的,在有条件回城的情况下,她宣布要扎根农村,被树立为先进典型,受到地、县的表彰和广为宣传,参加了1970年10月5—15日在宜宾召开的“宜宾市首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份子、四好单位、五好个人代表大会”,简称“三代会”,并在会上作先进事迹报告。
后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了全国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我至今还收藏有“三代会”的各类材料,包括丰贵琼的个人交流材料)。在上山下乡运动中,就是用这样的事实来教育高初中毕业生树立“一颗红心两种打算”、响应党的号召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在这里,总结找出的一个问题就是有学生“请假去帮助知青挖红苕”,而且还是“大家讨论一致认为这种行为是错误的”。
关于知青上山下乡安置问题,还是有凭关系的,老师们对此是有看法的。张某碧光老师在1970年8月12日的一份“说明材料”中说,县革委的分配办公室,其“派性”很大。

 
说他们并不执行毛主席的最高指示,“四川制片厂要40名人员,王茂聚他们就借此机会把自己应该上山下乡的知青弄到了制片厂,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说按政策应该对上山下乡的知青由分配办公室“统一分配”,但“县革委的几个头头却不按规定办事,如赵某树法就把重庆来的知青40多人作为南山厂的知青分配在南溪各地”了。
1971年县上组织部分人员开展慰问下乡知识青年的活动时,教育系统抽了邓某树成与权某兴文二人参加县上的慰问队。1977年继续实行“全面动员下乡,对口集体安置”的办法,动员知识青年下乡。1978年元旦节期间,县上又一次组织了慰问团,对全县上山下乡知青进行了6天的走访慰问。
直到1980年国务院知青办的工作重点转向解决知青上山下乡的遗留问题后才不硬性规定知青下乡了。1981年10月,国务院知青办印发《关于二十五年来知青工作回顾与总结》中,对这场运动式的上山下乡作了个总结,其中有二点还是客观的,一是知青上山下乡,是根据我国50年代人口多、底子薄、就业难的国情提出来的,是我党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次大的试验,它不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
二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本来是一个就业问题,但在十年文化大革命中当作政治运动来搞,指导思想偏了,工作上有严重失识误,造成劳民伤财、人民不满意,也损坏了上山下乡的声誉。
不管怎么说,知青上山下乡也成为不可重复的历史。不论他们在农村有多少苦有多少乐,但那一代人实实在在的在农村奉献了青春和热血,他们在努力改变着自己的命运,这是铁的事实。根据有关部门人员的好意提醒(文革中的事少提及具体的个人),本文中涉及到的人物,一改《宜宾知青》一书的实名作法,从本文起都作了一定的化名处理,如《红楼梦》一书假语村言般隐去了真名。
(文中图片为作者提供)                         
                                   
作者简介:
王小荣,四川宜宾南溪区人,1984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学院(今西南大学)物理系,中学高级教师。爱好读书、游山玩水、集邮,收集地名邮戳、各类文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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