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养老金特低的问题刻不容缓

来源:人民网 作者:白果杏仁 时间:2017-09-16 点击:
 
企业退休工程师(中级职称),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从国家和各部委所属大学大专中专毕业,由党和国家指令分配到企业工作并享有国家干部待遇,在二十世纪年代陆续退休的特殊人群。在1993年以前,这些工程师的人事关系历来由中央、省市委组织部或人事局管理,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技术干部一样享受待遇,他们也一直属于干部编制。1993年原劳动部办公室下发劳办发〔1993〕78号文件,取消企业干部编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以后,并没有将企业中建国创业的一批已退休的老干部和老科技人员区分开来,而是全部按一般工人待遇处理。1995年国家开始养老保险金制度改革后,企退工程师视同个人账户为“空账”,且养老金调整幅度与一般工人同步,而机关事业单位同类技术干部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幅度与在职人员同步,因而造成了当前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养老金待遇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养老金待遇相差在三倍以上。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养老金特低已是不争的事实,并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我们全心全意地为国为党工作,却不知道正遭受着暗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於1993年发布文件《劳人发1993(78)号文》,以推广深圳经验为借口,撤消了中国的工程师职业,数百万在基层工作的党的技术干部被人社部轻而易举地开除出了国家干部队伍也同时抹掉了工程师职业。 从此,中国工程师失去了国家的关爱,失去了社会的关爱,中国工程师被人社部打入社会的最底层,以《工龄》推算出来的退休金只及教师的一半,只及文盲的2/3,略高於城市贫困线。 退休金之比大约是:教师:文盲:工程师 = 5500:3800:2500。 这与右派平反前的境遇是一样。
改革开放以后,全国右派已经平反,甚至于还当上的国家总理。 而唯有被打成《企业雇员》的中国工程师仍未被平反,仍然不承认他们是工程师,仍然不承认他们是干部,仍然只承认他们是《企业雇员》,仍然给他们全国最低的退休金。 早在2011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回答网友关于“退休双轨制”的提问时说过:“这个问题是存在的,而且是这次网民最关心的,曾经排到网民关注问题社会保障当中的第一位。”“同样的学历,甚至是高工、高学历,退休工资都比自己在机关的同学、同行要低,这个现象是不合理的”。 温总理提提出三项措施解决“退休待遇双轨制”:第一是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职工,特别是具有高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离退休待遇,并且 逐步把这种待遇机制化……,
四年过去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经过11次10%的上调,由2004年的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长了2倍多,但用于机关事业社保改革后退休金“水涨船高”,与企业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两者反而被拉大。高工倾斜政策落实没到位,与机关事业相比仍在一二千元以上;高学历中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退休金比同龄工人低一大截,企退知识分子的尊严、心灵创伤没有抚平。这些双轨制留下的痕迹,是“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客观面对的。 如此恶待中国工程师,是新时代中国的人间悲剧。   
  国家有义务、有责任、也能够尽快解决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养老金特低的问题,理由如下:     1.国企早期财富是他们创造的,退休后理应享受较高的待遇。他们在艰苦环境中摸爬滚打几十年,为企业建设和发展贡献了毕生精力,为国家前九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些贡献已转化形成了今天国家工业基础和积累,创造的财富和利润上缴了国库,为支持国家和企业建设做出了无私奉献。因此,妥善解决他们的退休待遇,让他们安度晚年,理应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2.国家有责任纠正关于1993年前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养老金处理的工作错误。1993年以前,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一直属于国家科技干部编制,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技术干部一样享受待遇,因此,在1993年新办法的文件出台前,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该部分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应该继续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同类技术干部的养老金待遇。原国家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2007年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说:“我们在执行劳办发〔1993〕78号文件时,没有将企业中建国创业的一批已退休的老干部和老科技人员区分开来,而是全部按一般工人待遇处理……这是我们工作中的一大失误。”这个当时在工作上造成的错误,现在必须负责任地纠正过来。   
  3.国家有责任归还对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社会保障基金欠账。根据建国伊始即已建立的劳动保险制度,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自获得国家科技干部的身份之日起,就享有获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法定权利。不过,当时我国社会保障采取现收现付制,享有这种法定权利的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无需缴纳费用,而是用“低工资制”实现保费预扣,即由国家在给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发放工资前作了扣除。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上决定引入新的财务机制,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制。由现收现付制转向个人账户制,就形成了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的“空账户”和低养老保险基数问题,也就必然发生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偿问题。负责地偿还这笔债务,是一个关乎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基本权益和政府政治信誉的重大问题,必须慎重加以处理。    
 4.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为特殊群体,身份易界定,数量只会不断减少,不会增多。现在大多是七八十岁了,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人群也将逐渐减少,国家财政也担负得起。因此,关于他们退休养老金的问题,完全可以且应该作为单独的问题专门予以解决,并制定时间表,他们已经大都等不起了,不能让他们带着遗憾走完人生。
    5.为当前鼓励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示范效应。当前,中央在全社会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响亮口号,鼓励倡导各类人才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说是我国国有企业第一代科技创新人员,为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在现阶段,政府妥善解决好他们养老待遇特低的问题,旗帜鲜明地表明政府对于创新人才重视、支持的态度,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新、尊重创新人才的良好氛围。反之,则可能带来不良的社会效应。  
   综合以上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建议如下:  
   1.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退休待遇特低的问题,涉及基本的社会公平正义,况且这个问题的存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我们国家在改革的过程中客观上形成的,作为政府有这个责任、也有这个能力予以专门解决。当前的状况还没有引起人社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呼吁应尽快将该问题纳入相关部门的议事日程,专门研究,特事特办,予以解决。
    2.请相关部门尽快启动调查摸底、资料收集的基础工作。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养老待遇特低的问题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因此,需要组织专门的力量,在各省的协助下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同时,其又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符合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身份的人群集中在一个时期且范围不大,也能够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工作。   
  3.探索养老体制并轨后新的解决办法。企业退休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体制名义上并轨后,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养老金待遇进一步在拉大,为了实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建议相关部门在新的形势下,创新探索一些新的办法来认真稳妥地解决好企退工程师(中级职称)养老待遇特低的问题。 上海总工程师(中级职称)周祖恕网友说:客观来说,已受N次“倾斜”的企退高工们的收入也远未到位,远不及一个小学退休教师,要求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实现“四同”,也应当是情理中事。但是,被贬低多年、收入远低于环卫工人的退休工程师(在上海月约是2700元),已疾呼诉求了15年之久,为什么被置之不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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