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废约 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始末(二十五)

来源:快乐老人报 作者:陈敦德 时间:2017-07-26 点击:

连载:废约  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始末(二十五)
 
邓小平:给撒切尔夫人台阶下


邓小平与撒切尔夫人握手。

      25.议程问题
 
      撒切尔夫人的信,邓小平认真地看了。据说,这封英国首相写给中国总理的信,在邓小平案头放了两天。
 
      打破“顶牛”局面
 
      尽管撒切尔夫人的信强调了英国必须继续管治香港,还称达成的协议要能为英国议会所接受,也称要能为香港人民所接受,但是,邓小平很清楚地看到了撒切尔夫人的强硬立场已经有了微妙的变化。这首先说明了撒切尔夫人不得不放弃“三个条约有效”的立场,这是英国首相在主权问题上的有条件的让步。于是,邓小平灵活地抓住这个时机,决定适时给英国人一个下台阶的机会,同意与英国代表举行正式谈判,以打破主权问题上的僵局。一个月之后,1983年4月22日,在审定香港政策“十二条”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指示:考虑到若要英国方面在承认中国对香港主权的先决条件下进行谈判,英国方面会觉得有失面子,因此,现在“要给撒切尔夫人下台阶了”。
 
      4月底,柯利达大使接到姚广副部长递交的中国总理4月28日给英国首相的回信。此信肯定了英国方面的新态度,在重申了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立场和方针政策之后,表示:“中国政府同意尽快地正式谈判,本着维持香繁荣稳定的共同目的,就移交主权的方式以及从现在到1997年的过渡时期和1997年以后中英如何协作的有关问题开始实质性的讨论。”双方代表商定,5月底和6月初双方举行两轮谈判,商讨程序安排问题,并建议正式谈判可以先谈第二个问题,即1997年后怎么办。中国政府采取灵活姿态,打破了半年多来秘密磋商形成的“顶牛”局面。
 
      议程问题谈不下来
 
      这年4月、5月、6月,双方进行了三轮新的“秘密磋商”。
 
      5月24日,柯利达大使与姚广副外长进行磋商,就双方代表团的组成、开始会谈的时间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但是在会谈议程问题上又“卡壳”了。英国方面建议第一次实质性会谈,双方陈述各自对目前香港制度的看法和分析;至于全部议程,现在不可能定下来。柯利达说:“只能根据上一次会谈的结果决定下一次的议程。就好比说,饭桌上有十样菜,不可能一口都吃下去,只能一样一样地吃。”中国方面则认为,应该事先谈好议程,才能进行实质性会谈。姚广也就着对方的比喻说:“大使说桌上十样菜不能一口吃下,但没有说出是哪十样菜嘛。”姚广还指出说,“菜已经点好了”,总理给撒切尔夫人的复信中已经提出关于会谈议程的建议,即:一、移交主权的方式;二、从现在到1997年的过渡时期,中英合作维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三、1997年以后中英如何协作的有关问题。柯利达则说:“中国总理的信和英国首相的信,都是重要的文件,不能把两封信中的一封作为议程的基础。”
 
      议程问题之所以谈不下来,分歧在于:中方要求英方首先承认中国对香港地区的主权,然后再讨论稳定繁荣及移交主权等技术性问题。英方则认为谈判不应该有任何先决条件,主权问题只能作为更广泛、更具体的一揽子交易的一部分来加以讨论。这次会晤,双方没有就议程问题达成协议。
 
      去掉一个英语单词
 
      议程问题谈不下去之后,柯利达觉得这样下去对英国不利,他意识到中国人在原则问题上肯定不会让步,而英国要保持在香港的最大利益,就只有妥协。柯利达想到再去另找中国人谈一谈,他想到去找外交部部长助理周南,周南分管西欧司和港澳办的工作。柯利达约周南到大使官邸吃饭。
 
      周南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在其《中英香港问题谈判亲历记》一文中,他回忆道:1983年夏天,柯利达专门约我到他官邸共进午餐。他讲:我非常急,议程问题到现在还谈不下来。中方提出的第三项议程——香港主权的移交,英文是the transfer of sovereignty,英方不能接受。如果用这种表达方式,就等于说英方还没有谈判就已经承认了主权必须移交,但实际上移交不移交只能是谈判的结果而不能是谈判的开始。他建议把冠词“the”改成“a”,就是a transfer of sovereignty。我当时想,用“a”就很不确定了。我也来不及回部里和大家商量就跟他说,在英文里名词前面可以加冠词,也可以不要冠词,是不是既不要“the”,也不要“a”,就叫transfer of sovereignty。我问柯利达是不是可以,他说文法上是可以的。他跟助手们商量了一下,说可以考虑。我马上说,那好,就这样吧,反正中文根本就没有冠词的问题。这么一来,议程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当时英方人员和我方人员都觉得这样处理很好。
 
      同时发表“新闻公报”
 
      对于正式谈判怎么开展,怎么给英国人一个面子,邓小平这次想得颇周到。他在全国人大六届大会期间就谈到了这个问题:“为了照顾英国,我们谈判可能不从收回香港问题开始,而从1997年后香港实行什么制度、什么政策谈起。这个政策充分照顾外国人首先是英国人的利益,不仅保护中国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外国人的利益也不受损害。”
 
      中英双方6月底在北京就香港问题第二个阶段的实质性会谈的议程,达成了协议。该协议称:“双方同意在会谈过程中,与香港未来有关的各项问题均应讨论,特别是中国总理和英国首相信中提到的所有问题。这些问题包括:1997年后为维持香港的稳定和繁荣而作出的安排,从现在到1997年期间香港的安排和有关主权移交的事项。讨论按此顺序进行。双方同意对这一议程应予保密。”
1983年7月1日,中英两国政府同时发表了“新闻公报”:“在1982年9月两国领导人会谈以及后来进行的有益的交换意见之后,双方同意关于香港未来的第二阶段会谈将于1983年7月12日在北京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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