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不副实的文联与作协
来源:新浪播客 作者:罗继仁 时间:2017-02-02 点击:
我刚从北京参加第十次文代会、第九次作代会回来,从微信上看到阿达的一篇文章,题为《“文代会”足矣,何必“作代会”!》又引出了早已存在于我的思考中的一个纠缠不清的问题。
这次两代会使大家感到意外的是,铁凝同时担任了文联与作协的两个主席,由于此举史无前例,人们产生了一些猜测,我的猜测则是从体制改革的角度出发的,认为可能是两家将要合并的迹象。
文联与作协原本就是一家,这要从头说起。被称为第一次文代会的召开时间是1949年7月2日至7月19日,会议的全名是“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参加大会的“共有648人,包括了中国文学艺术界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大会通过了《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标志着中国文联的正式成立(主席郭沫若,副主席茅盾、周扬)。当时包含有六个协会,第一个就是“中华全国文学工作者协会”(简称文协。主席茅盾,副主席丁玲、柯仲平)。由于有文学这一大块在内,加上艺术这一大块,既包括文学界,又包括艺术界,称它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名副其实的。
1953年7月,文协从文联中独立出来,10月正式改名为“中国作家协会”。照阿达先生的说法是:“长子”变身为“兄弟”了,动议是由“资格老级别高”的“一帮老作家提出的”。我想,也可能与当时一切向苏联学习有关,因为苏联在1934年就成立了作家协会(高尔基任主席),中国也得有个作家协会。
如此一来,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失去了文学,只剩了艺术,就应当叫“中华全国艺术工作者联合会”了,但它并未改名,所以就名不副实了。尤其在召开文代会时这个常识性问题更显突出,既然是文代会,怎么能没有文学呢?为了解救这种尴尬局面,所以在每次文代会上,都有中国作家协会的席位,中国作协都要组织代表团参加。我本人就曾被指派为出席七次文代会作协代表团的副团长,共有16位代表。今年出席十次文代会的作协代表团则是10人,比起剧协、音协的四五十人来,倒可以说是个小协会了,本来就是只具有象征性的。
中国作协的报纸叫《文艺报》,而不叫《中国作家报》或者《中国文学报》,把艺术也包括了进来。也属名 不副实。我曾就此讨教过《文艺报》的一位主编,他说:当初是中国文联委托我们办这份报的,到现在他们并没有收回原来的委托。《文艺报》是第一次全国文代会筹委会创办的,1949年5月4日出版了创刊号,是中国文联的机关报。1953年委托作协主办,就变成中国作协的机关报了。1995年,中国文联自己创办了艺术门类的综合性报纸《中国艺术报》,而作协的报纸依然保留着那个艺字。
作家协会顾名思义是作家的协会,所谓作家一是要会“作”,即要会搞文学创作,二是要成为“家”,即搞得好,有成就。不言而喻,能够加入作家协会的当然是创作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的人。但是在《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第三章“会员”中却规定,除了符合上述条件的“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理论评论、翻译作品者”之外,又加进了“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这就过于宽泛了,与“作家”之名不相符合了。编辑就是编辑,他可以是著名编辑、资深编辑、高级编辑、编辑家,如果没有文学作品,并不符合作家的称谓。教学就是教学,他可以是教师、教授、博导,如果没有文学作品,也不符合作家的条件。至于“组织工作”那就更离谱了,官员就是官员,领导就是领导,他们可以当他们的局长、部长、馆长、厅长、书记等等,如果没有文学作品,何必要强称作家?要称为作家,要加入作协,都只能用作品说话,不能搞“扩大化”。至于他们的工作是否“有显著成绩”,那是分别应由新闻出版部门、教育部门、党委政府部门来考核评定的,与作家协会并没有直接关系,更不宜作为入会的标准。结果,作家协会有了那么多没有文学作品的人,还能名副其实地叫作家协会吗?我看叫“作家与文学工作涉及者协会”更准确。还有一个比较简单的解决名不副实的办法,那就是把“作家协会”原改为“文学工作者协会”。
有鉴于这些矛盾存在了多年,在进行全面改革的今天,再不能视而不见,“涛声依旧”了;更不能置简单的逻辑错误于不顾了。解决的办法就是依照“初心”,实事求是,修改章程,让作协回归到文联中去,使文联成为名副其实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至于作协的干部级别、待遇等问题,沿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办法来办就是。
这次两代会使大家感到意外的是,铁凝同时担任了文联与作协的两个主席,由于此举史无前例,人们产生了一些猜测,我的猜测则是从体制改革的角度出发的,认为可能是两家将要合并的迹象。
文联与作协原本就是一家,这要从头说起。被称为第一次文代会的召开时间是1949年7月2日至7月19日,会议的全名是“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参加大会的“共有648人,包括了中国文学艺术界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大会通过了《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标志着中国文联的正式成立(主席郭沫若,副主席茅盾、周扬)。当时包含有六个协会,第一个就是“中华全国文学工作者协会”(简称文协。主席茅盾,副主席丁玲、柯仲平)。由于有文学这一大块在内,加上艺术这一大块,既包括文学界,又包括艺术界,称它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名副其实的。
1953年7月,文协从文联中独立出来,10月正式改名为“中国作家协会”。照阿达先生的说法是:“长子”变身为“兄弟”了,动议是由“资格老级别高”的“一帮老作家提出的”。我想,也可能与当时一切向苏联学习有关,因为苏联在1934年就成立了作家协会(高尔基任主席),中国也得有个作家协会。
如此一来,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失去了文学,只剩了艺术,就应当叫“中华全国艺术工作者联合会”了,但它并未改名,所以就名不副实了。尤其在召开文代会时这个常识性问题更显突出,既然是文代会,怎么能没有文学呢?为了解救这种尴尬局面,所以在每次文代会上,都有中国作家协会的席位,中国作协都要组织代表团参加。我本人就曾被指派为出席七次文代会作协代表团的副团长,共有16位代表。今年出席十次文代会的作协代表团则是10人,比起剧协、音协的四五十人来,倒可以说是个小协会了,本来就是只具有象征性的。
中国作协的报纸叫《文艺报》,而不叫《中国作家报》或者《中国文学报》,把艺术也包括了进来。也属名 不副实。我曾就此讨教过《文艺报》的一位主编,他说:当初是中国文联委托我们办这份报的,到现在他们并没有收回原来的委托。《文艺报》是第一次全国文代会筹委会创办的,1949年5月4日出版了创刊号,是中国文联的机关报。1953年委托作协主办,就变成中国作协的机关报了。1995年,中国文联自己创办了艺术门类的综合性报纸《中国艺术报》,而作协的报纸依然保留着那个艺字。
作家协会顾名思义是作家的协会,所谓作家一是要会“作”,即要会搞文学创作,二是要成为“家”,即搞得好,有成就。不言而喻,能够加入作家协会的当然是创作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的人。但是在《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第三章“会员”中却规定,除了符合上述条件的“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理论评论、翻译作品者”之外,又加进了“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这就过于宽泛了,与“作家”之名不相符合了。编辑就是编辑,他可以是著名编辑、资深编辑、高级编辑、编辑家,如果没有文学作品,并不符合作家的称谓。教学就是教学,他可以是教师、教授、博导,如果没有文学作品,也不符合作家的条件。至于“组织工作”那就更离谱了,官员就是官员,领导就是领导,他们可以当他们的局长、部长、馆长、厅长、书记等等,如果没有文学作品,何必要强称作家?要称为作家,要加入作协,都只能用作品说话,不能搞“扩大化”。至于他们的工作是否“有显著成绩”,那是分别应由新闻出版部门、教育部门、党委政府部门来考核评定的,与作家协会并没有直接关系,更不宜作为入会的标准。结果,作家协会有了那么多没有文学作品的人,还能名副其实地叫作家协会吗?我看叫“作家与文学工作涉及者协会”更准确。还有一个比较简单的解决名不副实的办法,那就是把“作家协会”原改为“文学工作者协会”。
有鉴于这些矛盾存在了多年,在进行全面改革的今天,再不能视而不见,“涛声依旧”了;更不能置简单的逻辑错误于不顾了。解决的办法就是依照“初心”,实事求是,修改章程,让作协回归到文联中去,使文联成为名副其实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至于作协的干部级别、待遇等问题,沿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办法来办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