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严守纪律的楷模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刘志辉 时间:2017-01-07 点击: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周恩来认为,之所以特别把“有纪律”放在最前面,是因为“这是决定党能否坚持革命、战胜敌人、争取胜利的首要条件”。正是基于对纪律重要性的认识,周恩来始终遵守党的纪律,成为严守纪律的楷模。
“绝无例外”的党员
邓颖超曾经在1982年撰写纪念周恩来的文章《一个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的共产党员》。文中提到,夫妻二人常常相互提醒:一定要在任何情况下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在他们看来,“党的纪律对于每一个党员来说都绝无例外”。
我国当年爆炸第一颗原子弹时,为了绝对保守原子弹试验的秘密,周恩来规定了严格的保密纪律。他要求,试验的有关情况,只准参加试验的人员知道,不能告诉其他同志,包括自己的家属和亲友,不要一高兴就说出去。他特意指出:“邓颖超同志是老党员、中央委员,不该说的我不向她说。”周恩来身体力行的榜样行为,使大家深受教育,有效地保证了这一过程中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周恩来不仅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而且严格遵守其他纪律。周恩来长期主管外交工作,他为外交人员制定了“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的十六字守则。他常常教导外交干部:外交工作一切有关政策的问题必须做到事先请示、事后报告,丝毫不能允许自由主义存在;事关涉外大事不允许先斩后奏,更不允许斩而不奏和“心血来潮,忘乎所以”。在这一方面,周恩来给外交人员作出了表率。在国外参加会议或者出访期间,每天不论多晚,他都要向中央或请示或报告。在遇到重大问题时,总是先行请示中央,在中央答复后再按照中央的要求执行,绝不会自行其是。
周恩来曾经手书一份“党员守则”,对自己提出几项要求,如不送礼、不拜寿、不迎送,等等。周恩来在国内视察,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较好地体现了“党员守则”的要求,即不准省、市领导人到车站、机场迎接;不准宴请、不准陪餐;两菜一汤,不招待酒水,不吃高级菜;房间内不准摆糖果、水果,茶叶自备;去公共场所,不封园、不闭店、不戒严。这些规定,周恩来始终严格遵守。
大力整肃党的纪律
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同时,周恩来特别注意严格整肃党的纪律,确保纪律在党内全面贯彻执行。1960年10月,在调运粮食最为紧张的时候,青海省在请求中央给他们调进粮食的同时,又给中央送了五万斤鱼。周恩来得知后十分生气,对此提出严厉批评:“这是走后门,不拿一个省开刀不行。”他请李富春起草通知,对此进行通报,并明令全国“从今以后,不许送中央一针一线一条鱼”。
事后,周恩来又指定习仲勋等人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和停止新建招待所的通知》。这一通知极其精练,正文才900余字,以便于执行。通知的抬头特意加了这样一句:“请一直传达到人民公社党委,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的党委和部队的团党委。”这便将传达范围扩大到基层,使通知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了覆盖面。通知对青海省给中央送鱼的事情进行了通报批评,认为这一做法违背了中央“不请客、不送礼、不讲阔气、不讲排场”的指示,是“开后门”的一种形式,必须立即停止。通知明确规定:一切单位都不准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礼物,不论礼物多少、贵贱、大小、新旧,也不许借用任何名义变相送礼;各厂矿、企业、人民公社试制成功的新产品,不许以献礼名义或其他任何名义赠送给上级领导机关或其他单位和个人;中央和地方各级负责人员下去视察工作和参观的时候,当地负责人不要迎送,严禁组织群众迎送。
对于通知的精神,周恩来以身作则,率先执行。这一通知下发后不久,淮安县委给周恩来和邓颖超送来一些家乡的土特产。周恩来立即请秘书写信转告淮安县委,对他们进行批评和教育。信中说,你们对周总理和邓大姐的热爱和关怀他们是知道的。但是,周总理和邓大姐认为,“在中央三令五申不准送礼的情况下,你们这样做是不好的”。周恩来和邓颖超从他们的工资中拿出100元钱寄给淮安县委,以偿付易变质的藕粉、莲子、馓子等土特产食品的价款,其他的一些针织品等予以退回。周恩来还请秘书将《中共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和停止新建招待所的通知》寄给他们,请他们研究执行。
100元钱在当时不是小数目,大约占到周恩来每月工资的四分之一。之所以寄这么多钱,他有自己的独特考虑。据周恩来的机要秘书赵茂峰回忆,周恩来过去的秘书、后任福州军区副司令员的龙飞虎送来一筐新鲜橘子。周恩来知道后表示不需要,并让秘书了解到橘子的价值为25元。他便嘱咐赵茂峰给龙飞虎寄去50元钱。之所以多寄25元钱,周恩来说:“多余的让他处理,不这样做就制止不了他,这样以后他就不再送来了。”
制订“十条家规”
周恩来常常教育领导干部,务必严于律己,廉洁奉公。1963年5月,他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属机关负责干部会议上作报告。在这个报告中,周恩来批评了20种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之后,语重心长地指出:“官僚主义在我们执政的党内,在我们的国家机关内,的确是十分有害、非常危险的。”为此,必须坚决加以克服,绝不能容许官僚主义再继续发展下去。周恩来还在报告中专门讲了领导干部要过好“五关”,即思想关、政治关、社会关、亲属关和生活关。
如何过好亲属关?这是周恩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进入和平年代以来,周恩来家过去失去联系的一些亲戚来找的多了,他们中有的只是纯粹出于亲情,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想托周恩来帮助办一些事情,这让他很伤脑筋。同时,他收养的三个烈士的孩子在外面是不是能够像普通公民一样地遵守国家法纪,不搞任何的特殊?在自己的亲戚和友人中,会不会有人利用自己的影响去谋取一些个人私利?这些问题让周恩来感到放心不下。于是,周恩来对这三个孩子提出要立个规矩,并说:这个规矩不光是给你们的,也是给我们周家所有亲戚朋友的,大家都得遵守,谁要不遵守你们也可帮我监督。周恩来当场立下了“十条家规”,让孩子们一一记在纸上。“十条家规”的内容涉及日常生活中吃饭、住宿、出行等方面,甚至连“排队就餐”都作了规定,可见细化到何等程度。家规虽为家事,却展现了周恩来严守党的纪律的崇高境界。
“十条家规”的核心要义是不能搞特殊化。周恩来的侄女周秉德上学时住在学校,一到周末,有的孩子有车去接,而她却只能挤公交车,心里就有些不平衡。于是便向伯父抱怨。对此,周恩来明确说道:“汽车是我为人民工作用的,我的工作需要,才用车。你们是学生,你们不能够享用,你们只能够自个儿坐公共汽车、走路或骑自行车,不能够享用公家为我配的车辆。”周恩来不仅不让家人用车,即使他接待外宾前去理发的路程都让工作人员按里程付费。在他看来,理发属于私事,支付车费是理所当然的。
之所以要订立如此严格详尽的家规,这是由于在周恩来看来,管好亲属“这个问题十分重要”。他始终认为,“对干部子弟,要求高、责备严是应该的,这样有好处,可以督促他们进步”。反之,则可能使干部子弟“成为国家和社会的包袱,阻碍我们的事业前进”。对此,他曾经举历史上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一个例子是秦始皇能够统一中国,可是却溺爱秦二世,结果秦王朝就亡在秦二世;另一个例子是清朝八旗子弟从小娇生惯养,不骑马,要坐轿,整天提着鸟笼东游西逛,游手好闲,坐吃俸禄,不劳而获,以至于在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面前束手无策,一败涂地。
周恩来曾经说过,“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会影响一大片”。在他的革命生涯中,他始终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成为全党严守纪律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