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懂17部党章的“变”与“不变”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黄琨 时间:2016-07-26 点击:
■党章中的“变”和“不变”要辩证地看。“民主集中制”虽然从五大党章修正案始为历次党章所坚持,但六大党章对它的内容进行了丰富、制定了三个原则,七大党章进一步丰富、制定了四个原则,十二大党章丰富为六个原则;此后,虽然到十八大党章仍然保持六个原则,但内容比十二大时又更为丰富了。所以,在“不变”中要看到“变”的部分,经验、理论还在发展,没有停滞不前
■同样的道理,“变”中也有“不变”的成分。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科学发展观,不变在哪里呢?那就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一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到“五位一体”,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五位一体”地整体推进,不变的是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停滞、永不僵化
从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第一部党章开始,我们党每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都会根据形势、任务和环境的变化,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到党的十八大,党章共修改过16次,产生了17部党章。
今天我们学习党章,当然以十八大党章为主,因为它反映的是我们党最新的实践探索、理论创新和经验总结,是当下的根本遵循。但要全面、深刻、准确地把握党章基本内容,掌握党章精神实质,也需要我们把历次党章作比对,在“变”与“不变”中去深刻领会。
第一,通过党章中的“变”,来把握我们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找准继续前进的着力点。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对“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作了完整表述,整段写入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方针、道路、方向及目标作出清晰阐述,是我们党对自然规律以及人与自然关系再认识的重要成果。党章中作出这样的修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有利于我们调整工作思路,上下同心协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在经济建设中加入“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内容,我们就知道“四化同步”是当前经济建设中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在“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后,加入“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其指向非常明显。因为当前有少数党员干部把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都归结到“改革开放”中去,对改革开放的信念产生了动摇。党章中加入这段话,就是为了旗帜鲜明地表达我们坚定不移坚持改革开放的信心和决心。
第二,通过党章中的“不变”,来领会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切实做到“不忘初心”。从第一部党章的2400多字,到十八大党章的17000多字,在“变”的背后,也有“不变”的东西,那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精神和赤子之心。第一部党章虽然仅有六章,但“纪律”作为一章就在其中,说明了我们党对自身纯洁性建设的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作为一条鲜明的主线始终贯穿于17部党章之中,保证了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基本路线、基本原则、基本经验,凝聚着全党智慧,被过去的实践所检验证明,对今后的工作能起到长期指导作用,在党章的历次修改中也是以“不变”的姿态出现。比如,从五大党章修正案开始,我们就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指导原则,此后一直坚持。这个“不变”,说明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群众路线也是自从在党的七大被写入党章就一直延续下来,彰显了它的重要性。
第三,通过党章中“变”和“不变”的辩证关系,来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提升学习党章的实际效果。党章中的“变”和“不变”要辩证地看,事实上“变”中有“不变”、“不变”中亦有“变”。
“民主集中制”虽然从五大党章修正案始为历次党章所坚持,但六大党章对它的内容进行了丰富、制定了三个原则,七大党章进一步丰富、制定了四个原则,十二大党章丰富为六个原则;此后,虽然到十八大党章仍然保持六个原则,但内容比十二大时又更为丰富了。所以,在“不变”中要看到“变”的部分,经验、理论还在发展,没有停滞不前。
同样的道理,“变”中也有“不变”的成分。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科学发展观,不变在哪里呢?那就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一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到“五位一体”,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五位一体”地整体推进,不变的是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停滞、永不僵化,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品格。
第四,透过党章中“变”和“不变”的历史,来准确把握党章的内容,增强严格遵守党章的能力。我们说党章字字珠玑,每段文字背后都凝聚着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深刻总结。
以“民主集中制”为例,七大修改的党章对“民主集中制”作出完整阐释,“四个服从”中有这样的表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这里强调的是上下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原则。九大党章修正案改为“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强调的是上下级个人之间的关系原则,对当时党内民主生活的不正常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十二大党章修正案则又恢复了“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提法,并加入“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及禁止个人崇拜的内容,使党内民主生活恢复正常。
所以,透过这段“变”和“不变”的历史,能更深刻地理解“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这一规定的精神所在,为我们今天正确处理党内关系提供鉴戒。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