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欢祥 图据天天天水网
9月23日,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参事王欢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王欢祥被开除党籍。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王欢祥今年已68岁,而甘肃省纪委监委此次发布的通报中使用了“实为饕餮巨贪”“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等严厉措辞。
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称,经查,王欢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摒弃初心使命,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在任省属国企“一把手”期间,不思为企谋利,反将企业作为“独立王国”“私人领地”,大挖企业墙角,谋取个人私利、予取予夺,实为饕餮巨贪,其行为严重危害企业政治生态和经济利益。违反政治纪律,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并长期阅看,处心积虑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串供、伪造证据,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置办公场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长期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超标准使用豪华车辆,挥霍浪费国家资财;背弃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土地征收补偿谋取利益,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由单位报销个人应当支付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实施重大项目,造成国有投资产生重大风险;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利用职权大肆侵吞巨额公款,中饱私囊,涉嫌贪污犯罪;为一己私利,不惜挪用公款,帮助他人从事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靠企吃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甘肃省纪委监委表示,王欢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毫不收敛,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欢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1956年5月出生的王欢祥是甘肃秦安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其从部队退役后,任铁道部二十局二处二段党委书记,此后又曾在甘肃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八〇三工程处、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处任职。
2009年11月起,王欢祥担任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董事,此后又担任过该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等职。2013年10月起,王欢祥开始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2019年7月,王欢祥退休。
今年5月27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发布了王欢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此时距王欢祥退休已将近5年。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王欢祥曾长期任职的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发布消息称,该公司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集团公司纪委根据本企业案件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揭下靠企吃企的“隐形衣”》。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郭庄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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