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一天内通报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南方电网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以及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3名中管干部的审查调查情况。
通报指出,经查,李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污染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钱色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表示,李吉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吉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通报指出,经查,龙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活动安排;背离组织要求,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腐化堕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作调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表示,龙飞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龙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通报指出,经查,胡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提供帮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表示,胡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胡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澎湃新闻注意到,龙飞、胡强、李吉平分别在今年2月到3月间宣告被查。
其中,龙飞出生于1969年,曾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副局级巡视员、副主任、主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兼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等职,2020年出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
胡强出生于1962年,曾任江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省财政厅副厅长,省财政厅厅长,2018年1月任江西省副省长,2022年1月当选为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李吉平出生于1955年,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四川省分行行长等职,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两天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密集通报了7名中管干部的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就在7月31日,中国石油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戴道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苏增添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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