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最新发声:不接受!不接受!不接受!

来源:橙柿新闻 作者:橙柿新闻 时间:2024-03-18 点击:
江歌妈妈最新发声:不接受!不接受!不接受!

近日,用AI技术“复活”去世的人的话题闹得沸沸扬扬。
     有一些网络博主使用AI技术“复活”逝世明星,引发争议。李玟、高以翔、乔任梁、张国荣、黄家驹等都被使用AI技术重现。
     还有人趁机做起了AI推广、收费等服务。

据媒体报道,高以翔家人和乔任梁父亲相继喊话相关博主,要求下架有关视频。

3月15日,据红星新闻报道,高以翔生前经纪人转达高以翔家人的意见称,不希望高以翔肖像被他人任意使用,严厉地谴责并坚决抵制该行为,若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家人会采取法律行动。同时,其家人也呼吁粉丝朋友们保持理智,切勿轻易相信涉事博主的讯息。

乔任梁父亲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已经看到网上传播开来的“儿子被复活”影像,不能接受,感到不舒适,希望对方下架,“他们未征求我们同意,是我侄女刷到视频发给我的,这是在揭伤疤。”

事件上了好几个热搜。

今天中午,江歌妈妈@苦咖啡-夏莲 发文谈“AI复活亲人”,她表示,“不接受用AI复活亲人!如果能“复活”,也仅限于我亲自来做这件事!你们懂得我们(痛失挚爱的人)逝去的亲人吗?你们懂得我们(我与逝去的亲人)的感情是什么样子吗?你们不懂我们,又凭什么为我们(我与女儿)做决定!”

网友:不经过亲人允许的“复活”是二次伤害,还收取费用更是吃人血馒头的不仁不义行为。

这就是小驹啊 :复活本身就是自我欺骗。

英熊BERO :二次伤害。

默默大夜猫 :看来今后我的遗嘱要增添一项:去世以后任何人不得AI“复活”我……在我看来,亲属都不完全有这个权利去要求,更何况那些牟利的第三方?

泉思洁啊 :如果是我自己AI复活亲人我接受,别人我不接受。

知晞_1999 :我觉得哪怕要做也应该是亲属自己的决定 而不是以这样的方式。

网络名鸡:每个人情况不一样 如果是我应该会接受我外婆复活。

暴躁的小璐爷:不是亲属要求的话,这种擅自制作的所谓“复活”视频,就是新型的人血馒头。

RainTuam:看家属意愿吧?缅怀可以,以盈利为目的的就很不应该。有些家属不愿揭开伤疤,但有些家属走不出来需要慰藉。但能走出来还是走出来的好,活在自己的心里那就是他/她还活着。

李妹妹妹妹儿:我不太能接受,说实话本来都已经淡忘了,结果复活了 第二次伤害。

一半因风吹去Y:情感上不太能接受,你知道那不是真的。

君何来归:AI复活必须经过亲属同意其他人复活意义在哪?用途在哪?

HappyTeaching :生老病死,物质循环。渐渐遗忘才是解脱。看着AI的“亲人”,只会延长痛苦!

吃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吃 :做这事起码征求家人同意吧。

super风云子 :确实对至亲之人是一种伤害和冒犯了。

南宮玥L :Al复活已逝之人,对家人是一种残忍,心只会隐隐作痛。

律师解读:逝者肖像和名誉仍受到法律保护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表示。目前技术支持下的“复活”,本质上是利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虚拟人或者数字人,需要使用死者的人脸、声音等各种数据,配合自己的目的制作相应的内容。

但是据《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

他告诉记者,逝者的肖像、名誉权,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994条明确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023年1月10日,我国正式施行《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关于AI技术应用的边界,相关规定已经进行说明:如经被编辑对象的同意,不属于违法。如未经被编辑对象的同意,但用于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也不违法。但用AI技术复活“偶像”这种行为不合法,出于营利、博眼球、诈骗等违法目的,则构成侵权甚至是刑事犯罪。

橙柿互动综合潇湘晨报、红星新闻等报道
橙柿新闻
 

责编: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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