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虎”被公诉,罪状最多的“武爷”为啥不一样
最高检今天(6月3日)一口气公布了对5名省部级落马高官提起公诉的消息,包括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和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肖天。
在这几个人的公诉通报中,武长顺的显得格外不一样。在篇幅将近另外4人一倍的通报中,他涉嫌6大罪名,是目前被公诉的省部级干部中最多的,罪行描述也十分“丰富”。
武长顺
此外,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他是由河北高检侦查,河南郑州检察院公诉,这种异地侦查公诉的情况并不多见。
为什么他如此不同?如此详细的公诉通报,传递出什么信号?
异地侦查审理或因侦查过程受到干扰
除了武长顺,还有哪些人曾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外,还有8人是最高检直接侦查后由地方检察院向相应的法院进行起诉: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
四川文联原主席郭永祥;
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
湖南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
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令计划;
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认为,这种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是正常现象,现在的制度可以这样指定。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的原因很多,他介绍,“比如这个地方的侦查力量很强,但是审判能力一般,或者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一些犯罪事实涉及到侦查机关所在的地区了,还有可能在侦查过程中受到了干扰,为了避免再次出现干扰换了一个地方审判。”
武爷新增的罪名
十八大以来,所有被公诉的省部级落马官员,武长顺的罪名是最多的,达到6项,包括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其中徇私枉法在2015年2月对其“双开”的通报中是没有的,为此次检察机关侦查后新增的罪名。洪道德称,这有可能是因为纪委在调查时没发现,或者没作为一个问题来查直接交给检察机关,不过最后可能是调查中新发现的违法情况。
和6项罪名相对应,对武长顺罪行的描述也非常详细。包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为个人实际控制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徇私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
历次公诉通报中,不论是级别比他高得多的常委级人物,还是罕见的涉嫌杀人的落马官员赵黎平,通报中罪行描述都比他要简短许多。这是为什么?洪道德认为,有可能武长顺会判得比较重,去年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后,对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增加了终身监禁的措施,武长顺或者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甚至更严重的死刑。
这与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听到的一些传言有些吻合。在以“治病救人”为原则的工作中,传说武长顺案不仅复杂,且他一直态度不好,不认罪。
48名部级“老虎”在哪里上庭
据政知圈(微信ID:wepolics)统计,十八大后至今,检察机关已对至少48名省部级以上官员提起公诉,其中33人的案件已开庭审理,23人获刑。
武长顺从2014年7月20日落马,去年2月被移送司法,再到近日被提起公诉,经过了近两年,这在所有落马官员中算是时间较长的。
比他时间更长的是十八大后“首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他于2012年12月6日落马,到2015年3月才被提起公诉,时间超过2年。
此外,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山西省委原常委杜善学、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3名2014年6月落马的官员,至今仍然没有传出公诉的消息。
据统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当中,已有19个省区市的法院曾经审理过副部级以上落马官员。其中有5人在北京审理,他们是王素毅、童名谦、杨刚、沈培平和张力军。
在天津,除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的案件在一分院开庭外,周永康和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的案件在二分院开庭审理,令计划也确定在二分院被提起诉讼。
此外,河北、吉林、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西的法院都审理过3位落马高官。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和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祝作利的案件均在河北廊坊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川落马官员李春城、郭永祥以及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分别在湖北的咸宁、宜昌、汉江被审理。
而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湖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市的法院还没有审理过副部级以上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