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69年上海知青市农篇

来源:知青历史研究会 作者:金大陆,林升宝 时间:2016-03-04 点击:

 一九六八年三月

金山县成立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动员1966届到1968届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到农村插队落户。截至9月,共有9297人(含市区知青)在本县农村落户。(上海市金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金山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1页)

 一九六八年四月七日

《文汇报》刊登文章,报道1962年在崇明新安沙农场第7生产大队插队落户的上海市390余名高中毕业生,“坚持上山下乡的革命大方向,立足农场,胸怀全球,战斗在农业生产第一线”。

[注](《坚持走毛主席指引的光明大道,一辈子做农垦战线的红色尖兵》,《文汇报》1968年4月7日,第3版)该大队二小队于1968年出席上海市“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这390余名知识青年中,除调往安徽黄山茶林场、本市奉贤星火农场、五四农场,崇明县前哨农场、红旗种子场等单位外,留场的100余名青年中,有31人参加中国共产党,35人参加了共青团,其中有55人担任生产队小队长,50人担任大队、场两级干部。

 一九六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解放日报》刊登文章,讲述陶洪光1962年到崇明前哨牧场后的事迹。文章加编者按表示:陶洪光同志是我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好榜样,这篇文章值得广大知识青年特别是中学毕业生认真读一读。(《农场就是我的家,立志终生滚泥巴》,《解放日报》1968年5月31日,第4版)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四日

《文汇报》刊登文章,报道1966年9月份到崇明东方红农场新建一队插场青年的农村生活状况,驳斥“农场一团漆黑”的说法,希望“有志气的革命青年努力争取到那里去”。

[注](《永远忠于毛主席,志在农场干革命》,《文汇报》1968年6月14日,第3版)该文提到:该批知青在十几个老农的指导下,平均每人耕种7亩土地,并于1967年获得了丰收。现在,他们之中有18个青年分别担任了生产小队的政治队长和生产队长。

 一九六八年十月十一日

《文汇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向读者介绍奉贤星火农场“五·七”连队30多名知青的事迹,希望郊区农村的知青“立志务农、安于务农、乐于务农”;一部分还住在城里的知识青年,不要有“舒舒服服闹革命”的思想,“等待农村一切条件安排好了,才肯下去”。(《明知创业难,偏做创业人》,《文汇报》1968年10月11日,第3版)

 一九六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解放日报》刊登群众来信,反映奉贤县一些公社、大队在接收知青时,指名要会“跳舞、唱歌、画画、装收音机、搞广播的所谓‘业余技术尖子,”。这导致产生私自“挂钩”的现象。(《下乡插队落户的学生应该统一分配》,《解放日报》1968年10月23日,第2版)

 一九六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上海200余名红卫兵,出发前往江苏大丰农场插队落户。(《二百多红卫兵奔赴苏北大丰农场落户》,《文汇报》1968年10月25日,第3版)

 一九六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批城镇初、高中毕业生(1966届、1967届)和待业青年共4124入到县内农村插队落户。(上海市上海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0页)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市乡办向市革委会汇报《关于市郊国营农场安置第三批二万三千知识青年的请示报告》。《报告》表示:该批知青的安置经费按照每人250元计算,共需575万元,其中建房费用437万元,生产工具、 生活用具、路费和床铺等每人按60元计算,需138万元。(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B109-4-87-114)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

自本年10月25日始,上海两批共5267名知青,到大丰农场插队落户。(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B228-1-32)

 一九六八年十二月

据统计,自本年8月始,上海共52517名1966届至1967届知青,赴市郊国营农场。(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B228-1-32)

 一九六八年

据统计,金山县插队人数2160名,其中市区知青303名。

[注](上海市金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金山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38页)是年,该县有76名知青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

 一九六八年岁末

徐汇区五一、五四中学60余名初、高中毕业生到南汇芦潮港五四农场插场。(《知青·上海》2 011年第1期,第62页)

 一九六九年四月三十日

市革委会大专院校毕业生办公室向国家计委送呈《关于上海市大专院校1968届毕业生插队试点的情况汇报》。

[注](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B105-4-343-27)《汇报》称:根据中央关于1968年大专院校毕业生分配问题的通知,“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分配一部分毕业生到农村人民公社(队)去,进行插队试点”。经市革委会批准,1968届毕业生共有307人分配到崇明县海桥、三星、合作、江口等四个公社插队试点。这些毕业生是分配给市教育局,打算经过插队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后,大部分要安排在郊区农村当中小学教师。这些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由社、队专人兼管。根据上海郊区地少人多的特点,毕业生参加评工计分,但不参加分配。工资仍由国家按地区标准发放,由公社按月直接发给本人。毕业生仍享受公费医疗,发给临时医疗证;户口、粮油和党团组织关系均已转到所在社队。口粮按当地同等劳动力定量,平均定量36斤,加上超产粮,一般达到40斤左右。休假则由社、队根据农忙季节,每年适当安排几次。劳动中常用的小农具,如锄头、镰刀、铁铲等约3-5元,由毕业生自备。

 一九六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东海农场一日野牌货车,载70名知青外出,途中翻车,造成死4人、伤58人的特大交通事故。(《上海市公安大事记》,第158页)

 一九六九年七月四日

黄山茶林场陆华、林卫阳、陶华、吴菊妹、金志强、王庆伟、李笑牛、林晓薇、张云芳、许洪兰、刘度南等11名知青,为抢救国家财产牺牲。(冯小明主编:《中共上海历史实录》,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493页)

 一九六九年

据统计,自1968年4月始,南汇县全县1555名知青下乡。(上海市南汇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南汇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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