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召开市委原书记等人的警示教育大会后,34人主动交代问题

来源:新京报政事儿 作者:新京报政事儿 时间:2021-05-13 点击:

颜赣辉(资料图)

5月12日,据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江西省纪委监委以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邓寄鹏,万载县委原书记胡全顺等3起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鉴,召开宜春市警示教育大会。

会议召开的第二天,万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清华主动投案。随后,该市陆续又有34人主动交代问题。

据介绍,颜赣辉接受审查调查期间,通过对其深入的思想政治工作,其在深刻反思、自省的基础上自书7篇材料,不仅自我剖析个人在管党治党、选人用人、政商关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对宜春政治生态的沉疴深入剖析,帮助组织查找症结。

颜赣辉案中,一些涉案企业家及家属主动帮助做其他涉案人员的工作、主动帮助做行贿人的工作,使相关人员把问题交代清楚。

颜赣辉生于1962年2月,曾任上饶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宜春市委常委、副市长,萍乡市委副书记,景德镇市市长,上饶市市长等职,2017年调任宜春市委书记。

2020年6月,颜赣辉被查,今年2月被双开。今年4月,颜赣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颜赣辉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0年,被告人颜赣辉利用担任宜春市委常委兼副市长,萍乡市委副书记,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长,上饶市委副书记、市长,宜春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融资贷款、项目规划开发、股权收购、职务提拔、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611.9243万元。

此外,上文提到的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邓寄鹏和万载县委原书记胡全顺,分别于去年5月和7月被查。

经查,邓寄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劳民伤财,大搞形式主义,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接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生活纪律,腐化堕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活动;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通报指出,邓寄鹏身为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党离心离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法意识淡漠,破坏民主集中制和组织原则,不知敬畏,贪婪无度,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损公肥私;生活腐化堕落,道德品质败坏。邓寄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肆无忌惮、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经查,胡全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伪造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为谋取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在干部职务调整、晋升等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胡全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在政商关系上“亲”“清”不分,热衷吃喝玩乐,利用公权力大肆敛财,严重破坏地方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胡全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肆无忌惮,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警示教育大会召开第二天主动投案的张清华,曾任万载县副县长,万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万载县委副书记等职,2016年任万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上述已落马的万载县委原书记胡全顺,于2016年调任万载县委书记。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介绍,2020年,江西省共有391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投案,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9人。今年1至3月,该省又有113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森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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