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知青回忆录必需保留知青真情
来源:南宁百色西林知青 作者:江国枢 时间:2021-02-09 点击:
一 编纂知青回忆录,不能将其编成文学类或政治类书籍,应该按“文史资料”类编纂。我们广西在编纂知青文集征稿时,老知青林凯,患中风右侧肢体瘫,但他在得到征稿的消息后,硬是用左手艰难地花费几个月时间写下两万多字的稿件:但由于未能通过审查,两篇稿件都落选了;更有一知青群体集体投稿十多篇文章,但来稿中有某些稿件被滤掉了(因政治原因),该群体一气之下连十多篇巳入选的文章都一并撤回。这种过滤打击了付出的辛勤劳动的知青作者也引起知青作者的不满。这些被过滤的文章我阅读后觉得若按“文史资料”类型编纂完全可以入选。后来我们在编纂《广西知青真情录》时就是按“文史资料”类型来处理,并且不再走正规出版物的路,以免出现被不必要的过滤。“莫恨店无书上架,但愿箧有字留篇”。 知青回忆文章按文史资料编纂,这能杜绝许多水份,因为文史资料强调“三亲”(即亲身经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以保证史料的真实性。当然,编纂文史资料也是要有政治底线的,在这里不再赘述。
二 编者要有包容心,要容纳各种观点。对“上山下乡”运动,知青们各有经历,自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评价。有“青春无悔”,有“青春有悔”,更多的是“青春无法悔”。知青回忆文章中自然会有各样不同的反映,有反映其正面影响的,也有反映其负面影响的。编者当然也会有自己的观点,这时就需要编者要有包容心:要容许与自己观点不同的文章、内容存在。在本发言中我提法是“编纂”而不是“编撰”请大家去各自理解。
广西有的知青文集在编纂过程中,出现过编者从头到尾按自己的意思将别人的文章改写,以至于成书后,该作者愤怒地说“这不是我写的文章”;又如本人有一篇拙文《我与房东的误会》(见附件1美篇)被好几本文集釆用,但有的文集题目变成《我心中的房东》,误会(矛盾)没有了,更有一文集将我原文中正面影响的保留下来了而把我与房东的矛盾即负面影响删得一干二净(见附件2)。这样做严重的歪曲了历史。会严重影响后人对历史的判断。我想说的是,把反映“上山下乡”运动负面影响保留下来也是“正能量”(尽管物理上的能量并无正负之分)!因为保留下来有利于后人正确判断历史。
我在召集编纂《广西知青真情录》时,对编委们一再强调,编者要尊重作者、尊重历史,知青历史不是“洋娃娃”由不得你随意打扮。不能大手笔改写作者的文章,更不能按自己的观点改写作者的观点,你自认自己的文化水平高,你帮人家改改病句,让人家的观点更好地体现出来就好!编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知青作者、对得起历史、对得起后人!
以上我的不成熟意见,仅供大家参考,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