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

来源:海外网 作者:海外网 时间:2020-07-01 点击:

港府:“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并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政府新闻网30日晚消息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刊宪公布,即日晚上11时生效。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表示,“香港国安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决定》)而制定。按《决定》规定,“香港国安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公布实施,有关公布已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签署,并于6月30日晚刊宪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共66条,分为6章,分别为总则、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及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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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港公署:香港国安立法开启“一国两制”新篇章

据外交部驻港公署微信公众号消息,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6月30日发表声明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实施,这是“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实践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好事、喜事,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坚决拥护和支持。

声明指出,中央政府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是维护香港长治久安与繁荣稳定的治本之策,彰显了中央政府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坚定决心。

声明强调,香港国安立法针对的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最突出的风险点,法律规管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罪行,惩治的是极少数犯罪分子。立法符合中国宪法和基本法,符合国际通例和法治原则,充分尊重特区的高度自治,充分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顺应民心民意,符合香港实际,受到香港社会绝大多数市民和国际社会正义力量的欢迎。有国家安全立法托底,香港必将更加繁荣稳定,“一国两制”必将行稳致远,广大香港市民和国际社会都将从中受益。

声明重申,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决心,任何干扰和阻挠立法实施的企图都将遭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14亿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国际社会应该为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发挥建设性作用。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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