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根据授权立法,中央政府在香港设立国家安全机构!
来源:察网 作者:李光满 时间:2020-05-23 点击:
中央出手,一定能给香港敌对势力和港独分子、暴乱分子以强大震慑,为恢复香港秩序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我们期待,香港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5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传来重磅消息,本次会议议程第五项为“提请大会审议《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5月22日,王晨副委员长就这一决定(草案)作了说明,该决定草案正文部分共有7条,其中第四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第六条规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然而香港回归20多年来,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的极力阻挠、干扰,这一关于国家安全的立法一直没有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根据授权立法就是要堵上这一漏洞,维护香港的稳定、秩序、安全。
决定草案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条,阐明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强调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第二条,阐明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
第三条,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第五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开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情况,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第六条,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的宪制含义,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据此行使授权立法职权;二是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法律的任务是,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的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三是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方式,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第七条,明确本决定的施行时间,即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从以上内容可知三个核心内容,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授权立法是国家层面立法,其制定的相关法律作为国家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府区实施。二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应继续完成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维护国安全立法。三是中央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这三条值得我们仔细品味,第23条立法无论什么时候完成,都不会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授权立法。今后中央政府除了在国防、外交方面派有驻港部队和驻港机构以外,国家安全部门也将设置驻港机构并施行相关职能。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声明表示: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是无可置疑的。对世界上任何国家来说,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决定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决定》没有修改《基本法》,也没有取代或排斥《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宪制责任和法律义务。香港特别行政区仍有尽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法责任。特区政府留意到《决定》针对的只是那些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的活动。《决定》通过后,香港特区政府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成有关立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确保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长期繁荣稳定。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表示,过去几年香港内部环境和整个世界的国际关系都起了一些比较重大的变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新的形势和需要,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是完全必要的。我相信中央做这么大的一个决定,肯定已经有了通盘的考虑,而且有非常充分的准备。所以我在这里奉劝香港的反对派,不要低估中央处理香港问题的决心。
5月21日,暴跳如雷的美国总统特朗普称,中国若在香港推行《国安法》,美国将作出强烈回应:
【“如果这发生了,我们会非常强力地回应。”】
5月2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用三个“坚定不移”对特朗普予以回应:
【“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
赵立坚还表示,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放眼世界,没有任何国家允许在其本国领土从事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预。
2019年香港发生令人震惊的“修例风波”,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主张,从事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的活动;公然侮辱、污损国旗国徽,煽动港人反中反共、围攻中央驻港机构、歧视和排挤内地在港人员;蓄意破坏香港社会秩序,暴力对抗警方执法,毁损公共设施和财物,瘫痪政府管治和立法会运作。还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通过立法、行政、非政府组织等多种方式进行插手和捣乱,与香港反中乱港势力勾连合流、沆瀣一气,为香港反中乱港势力撑腰打气、提供保护伞,利用香港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这些行为和活动,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损害法治,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范、制止和惩治。
这次暴乱给香港造成了严重破坏和重大损失,令人深刻反思,香港的未来将向何处去?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四件事:
一是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按期完成相关立法,国家安全部门尽快完成驻港机构设置,坚决打击暴乱分子、分裂分子和敌对势力,依法维护香港法治、秩序、安全,这是维护香港稳定、促进香港繁荣的基础。
二是在香港进行“去殖民化”任务十分迫切和繁重,香港教育需要改革,必须强化爱国主义教育,香港司法权必须掌握在中国人手中,港独分子必须得到严惩,另外中央还应该掌控香港文化机构和主流媒体,掌控文化和新闻话语权。
三是严格审查外国驻港机构和非政府驻港机构,对从事破坏香港安全稳定、从事非法破坏活动的敌对势力坚决予以驱离,还香港清静和安宁。
四是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香港经济与大湾区经济的全面融合,继续发挥香港金融中心优势地位的作用,推动和促进香港经济和金融繁荣。
中央出手,一定能给香港敌对势力和港独分子、暴乱分子以强大震慑,为恢复香港秩序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我们期待,香港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李光满,察网专栏作家。本文原载微信公众号“李光满冰点时评”,授权察网发布。】
责任编辑: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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