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七十年 奋斗新时代--新中国峥嵘岁月(3)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人民日报 时间:2019-12-26 点击:

      1976年:十月的胜利

  1976年,我国发生了一连串震撼世界的大事。1月8日,周恩来总理逝世。4月,人民群众悼念周恩来、反对“四人帮”的天安门事件发生后,邓小平被错误地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7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逝世。7月28日,河北唐山一带发生强烈地震,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9月9日,党、国家、军队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毛泽东逝世,举国上下都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

  在毛泽东逝世前后,“四人帮”加紧了夺取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时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华国锋同叶剑英、李先念、汪东兴等中央领导同志共同研究和反复商量,并征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多数同志的同意后,决定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对“四人帮”采取断然措施。

  10月6日晚,华国锋、叶剑英等在中南海坐镇指挥,以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的形式,宣布对王洪文、张春桥进行隔离审查,同时对江青、姚文元也进行了隔离审查。就这样,前后不到一个小时,没费一枪一弹,没流一滴血,一举粉碎了“四人帮”。党中央还采取有力措施粉碎了“四人帮”集团在上海的骨干分子发动武装暴乱的图谋,对“四人帮”在其他各地的帮派骨干也采取果断措施,保证了全国政治局势的稳定。

  10月18日,中共中央正式向全党公布了粉碎“四人帮”的消息。全国亿万群众衷心拥护。

  粉碎“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从危难中挽救了党,挽救了国家,挽救了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为实现党的历史的伟大转折创造了前提。共和国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重启高考之门

  1977年8月,邓小平主持召开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重启关闭10年之久高考之门的序幕,就在这次会议上拉开了。

  座谈会上,一些高校代表说,不是没有合格人才可以招收,而是现行招生制度招不到合格人才。发言引起邓小平高度重视,他果断决定,恢复高考招生制度就从今年开始。

  邓小平在有关高等学校招收新生文件的送审稿中,对高考招生的政审条件作了大段删改。他明确指出:招生主要抓两条,第一是本人表现好,第二是择优录取。

  在邓小平的推动下,教育部制定了《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当年10月,这一意见由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并通过,并得到国务院批准。10月22日,《人民日报》刊登报道,向全国人民正式公布恢复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1977年冬天,570万年龄参差不齐的青年走进了高考考场。这次考试规模之大,不仅创造了中国教育史上的最高纪录,亦堪称世界之最。

  1978年春天,27.3万名高考制度恢复后的第一届大学生踏进了大学校园。

  高等学校招生进行严格考试,实现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录取工作重在本人表现,上大学可以不受家庭问题的牵连。新制度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中国重新开启高考之门,预示着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时代的来临!

  科学的春天

  1978年3月18日至31日,全国科学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达6000名,盛况空前。这次重要会议通过了《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表彰了826个先进集体、1192名先进科技工作者。

  邓小平在大会开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宣告:“四人帮”肆意摧残科学事业、迫害知识分子的那种情景,一去不复返了!他驳斥了“四人帮”打击迫害知识分子、破坏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种种谬论,明确指出现代化的关键是科学技术现代化,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重申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他的讲话澄清了科学技术发展的理论是非,打破了长期禁锢人们、特别是知识分子的精神桎梏。

  “解放的不仅是人,还有智慧!”在座谈发言中,中青年科学家激情满怀,老年科学家壮心不已。著名数学家陈景润向大会作了题为“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的发言,道出科学工作者的共同心声。

  在大会闭幕式上,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作了题为“科学的春天”的书面发言。他向广大科学工作者表达了期望中华民族创造“一部巨著”的心愿,“这部伟大的历史巨著……它不是写在有限的纸上,而是写在无限的宇宙之间”。

  科学的春天来了。这次大会,题在科技,意在全局。它确立了科技工作正确的指导思想,是我国科技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是向科学技术现代化进军的总动员令,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伟大的转折

  1978年是共和国历史上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在这一年,全国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这场讨论极大地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为历史转折准备了思想条件。

  这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召开的为期36天的中央工作会议,为实现党和国家的历史性转折做了充分准备。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他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他还提出改革经济体制的任务,振聋发聩地指出:“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这篇讲话受到与会者的热烈拥护,实际上成为随后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次会议集中讨论并解决了关于党的指导思想、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经济工作、改革开放、保障人民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党的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同时,还解决了历史上遗留的一批重大问题,加强和充实了党中央的领导机构,选举成立了以陈云为第一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终于从严重的挫折中重新奋起,带领中国人民开始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长征。从此,党和国家进入了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主要任务的历史新时期。

  创办经济特区

  1979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创办经济特区的决策。以创办经济特区为标志,中国的对外开放迈出了重要步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创办经济特区的设想逐步形成。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召开,广东省委负责人在向中央领导同志作汇报时,建议中央下放若干权力,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市、珠海市和重要侨乡汕头市开办出口加工区。这一建议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邓小平在与广东省委负责同志谈话时表示: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基础上,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福建两省省委关于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给予更多的自主权。同时决定,先在深圳、珠海两市划出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特区。

  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出口特区”被正式改名为“经济特区”。同年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这标志着中国的经济特区正式诞生了。

  1984年1月24日至2月15日,邓小平先后视察了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经济特区,对特区建设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分别为3个经济特区欣然挥笔题词。

  经济特区取得的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为逐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下发一号文件,肯定我国农村正在出现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此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后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得到了普遍推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精神的鼓舞下,我国农村许多地方逐渐突破“不许包产到户”的限制,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其中在安徽凤阳县出现了比包产到户更彻底、更简便的包干到户的形式,即舍去包产到户中将劳动成果转换成“工分”进行分配的环节,农户将收成按规定直接完成上交任务后,剩余部分全部归己所有。按农民的说法,就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由于这种做法把劳动成果和农民的收益直接相联系,因而最受农民欢迎、增产效果也最明显。

  1980年9月14日至22日,中共中央召开各省(区、市)党委第一书记会议。这次会议的纪要肯定了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从而打破了多年来把包产到户等同于分田单干、等同于资本主义的观念,实现了党在农村政策上的重大突破。

  从1982年到1986年,中央连续5年都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予明确肯定,并在政策上积极引导,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改革的突破和农业生产的发展。

  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人口素质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这封公开信不仅对广大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而且对全社会、对我国整个计划生育工作,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公开信全面阐述了控制人口增长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指出了正确方向。信中明确提到:“为了争取在本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总数控制在12亿以内,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这是一项关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和前途,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健康和幸福,符合全国人民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重大措施。”

  1981年11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更加明确地提出:“限制人口的数量,提高人口的素质,这就是我们的人口政策。”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12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从此,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被以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进入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

  (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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