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过亿,他是首个中央纪委“指定管辖”的副部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指定管辖”这一反腐利器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首个由中央纪委指定管辖的副部级干部,是涉案金额超1.2亿的河北省原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
张杰辉(中)受审
最新一期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牢记初心使命,他们以忠诚担当让人民满意》,介绍了山西省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简称审查二室)勇当改革“探路”先锋的事迹。
据报道,审查二室承办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中央纪委将中管干部案件指定省级纪委监委调查的第一案。
2018年2月,中央纪委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某某案”交办山西省纪委监委,审查二室具体承办该案。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中央纪委将中管干部案件指定省级纪委监委调查的案件,既是对办案模式的全新探索,也是对监察法中“指定管辖”的实践印证。
这个“张某某”正是张杰辉,他曾任辽宁省鞍山市委书记、河北省副省长、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7年12月落马,2018年2月被“双开”。
接到办理张杰辉案的任务后,审查二室严把规范、狠抠细节,统一各类办案标准、规则和模板,实现调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仅用时60余天,横跨5省份,谈话取证265人次,形成卷宗183册,查明涉案金额上亿元犯罪事实,证据质量最终得到司法机关高度认可。
2018年7月,张杰辉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移送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太原市中级法院负责审理。
检方指控:从2001年至2017年,张杰辉利用担任辽宁省鞍山市市长、鞍山市委书记、河北省副省长及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发展、获取贷款、企业收购、项目用地审批和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9976765亿元。
张杰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指定管辖”的法理依据,来自《监察法》第十七条: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在实践层面为何要进行“指定管辖”,《中国纪检监察报》曾解释:“指定管辖的原因多样,如办案力量、资源有限,办案过程中有不当干预等多种因素。指定所辖的其他监委办理相关案件,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的公正性。”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在公开报道中,像张杰辉一样,由省级纪委监委而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理某一省部级案件的例子,还有2人。
今年3月,云南省原副省长、中石油原副总经理李新华接受审查调查,消息是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纪委监委联合发布的。
李贻煌(中)受审
去年4月,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涉嫌严重职务犯罪,经国家监委指定,由安徽省监委监察调查。
而在省级层面,“指定管辖”则越来越常见。例如在2018年6月,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书记、所长冯卫国涉嫌严重职务犯罪,经湖北省监委指定,接受天门市监委监察调查。这是首例由湖北省监委指定市监委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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