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档案《红卫农场党委关于撤销给钦红和闻兵二同志处分决定的决
来源:红卫农场工程一连博客 作者:红卫农场 王礼民转发 时间:2015-08-26 点击:
1979年4月25日,红卫农场党委作出了《关于撤销党委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五日给钦红和闻兵二同志处分决定的决定》,全文引录如下:
钦红同志原系我场工程一连职工,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五日因“成立非法组织,参与攻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的逆流(即同情和支持炮打张春桥),在连队煽动无政府主义,散布反动谬论,策划与修政[改]对兵团颜付司令员的上告信”等,受到原六十二团党委给予开除团籍、行政记大过处分。
以上处分经场三案组复查认为:钦红同志所参加的组织属一般群众组织,因同情和支持炮打张春桥而受到批判应予以平反;钦红同志不是连队无政府主义的主要煽动者,他在文革中受到林彪、“四人帮”极左思潮影响的偏激言行对连队领导工作的开展有些影响,但这均属一般思想教育问题;策划与修正[改]对兵团颜付司令员的上告信结论与事实有出入。钦红虽在“上告信”的组织起草者要求下,对“上告信”作了修改,但非“上告信”的组织者和起草者。同时,“上告信”是按正常手续向上级反映问题的,是符合组织原则的,“上告信”的内容有其正确的一面,也有偏激的一面,这也属于一般思想教育问题,钦红对此已有所认识。
鉴此,场党委决定,撤销党委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五日给钦红同志开除团籍、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决定和将此有关材料清理出档进行销毁。
闻兵同志原系我场工程一连职工,一九七一年曾因“参加钦红为首的非法组织,同情和支持钦红的观点以及帮助钦红搞非法组织发展活动”等,受到原六十二团给予的团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处分经场三案组复查认为:闻兵同志因钦红的问题受到株连,现钦红同志的问题已查清,所以闻兵同志的问题也应予以解决。
鉴此,场党委决定:撤销党委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五日给闻兵同志团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和将此有关材料清理出档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