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两高报告”中的上海元素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王闲乐 时间:2018-03-10 点击:
3月9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记者注意到,今年两高报告中多次提及“上海”,其分别有哪些亮点?
最高法工作报告
亮点一:天津、上海、福建、广东等法院围绕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
【解读】自贸区成立以来,上海法院建立完善符合自贸区特点的专业化审判体制机制,全市法院共审结涉自贸区案件9.4万件。其中,2013年11月5日,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后仅两个月,浦东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便正式挂牌成立。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外及涉外资的民商事案件中,出现众多国际知名集团和品牌的名字,表明涉自贸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效显著,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下,国际大企业参与度加深,市场交易愈发活跃。
亮点二:设立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天津、南京、武汉等15个知识产权法庭,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水平
【解读】2014年12月28日,上海三中院、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成立。三年来,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858件,审结9958件,审理了《赛车总动员》诉《汽车人总动员》侵权案等一批颇有影响力的案件。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起了技术调查官制度。2016年3月16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聘任首批技术调查官,构建起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技术鉴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查明体系。目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有12名技术调查官,技术背景涵盖了通信、化工、机械、电子等领域,成了法官的“技术百科全书”。
亮点三:上海、贵州高院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指引,促进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
【解读】“证据标准”,是指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按照构建完整证据链条的要求所必须收集的证据。它与法律所要求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有所不同,前者侧重于说明应当收集哪些证据,后者侧重于表述所收集证据的证明程度。
2017年3月,“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又名“206”,在25个试点单位上线。作为智能系统能否成功辅助办案的关键,上海高院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指引,将数据化、模型化的统一证据标准嵌入刑事审判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把机器智能审查证据与法官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有效防止刑事案件“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
亮点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及时推广上海等先行改革试点地区经验
【解读】上海是司法改革的试点地区。2017年9月,经中央批准,授权上海先行先试,在率先完成四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完善司法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主要从规范权力运行、深化科技应用、完善分类管理、维护司法权威等方面提出了25项改革举措,共117项改革任务,将于2019年全面完成。
上海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探索建立科学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审判工作规律和岗位特点,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而法官助理正是审判辅助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新型法官选任制度,完善法官助理管理制度,根据中央《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的规定,2017年9月4日,上海法院率先启动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的工作,经过多轮遴选,首批157名从法官助理中遴选的初任法官产生。
亮点五: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
【解读】2014年12月10日,时任上海高院副院长的邹碧华在赴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感胸闷不适,送医院抢救,终告不治,年仅47岁。作为司法改革“燃灯者”和前行者,邹碧华为上海司法改革方案作出重大贡献。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随后,上海及全国各地法院先后开展了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
2017年,电影《邹碧华》上映,真实生动地描述了被誉为“时代楷模”的人民法官邹碧华的感人事迹,精心塑造了一位为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法制建设“燃灯者”的银幕形象。
最高检工作报告
亮点一:上海等11个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检察机关建立一体化协作机制,打造中国特色“自贸检察”
【解读】在服务保障自贸区方面,上海检察院制定了《涉自贸区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指导意见》,助力自贸区法治建设。办理全国首例外资贸易公司跨境逃汇案,以及信用证诈骗、骗取出口退税等涉自贸刑事案件657件857人。深化自贸检察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自贸检察智库,加强11个自贸区所在省市检察机关的对接交流,牵头建立资源共享、执法衔接等一体化协作机制。
亮点二:北京、上海、湖南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中晋系”“善心汇”等重大案件
【解读】“e租宝”系列案:在上海地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231亿余元。上海检察机关根据统一部署要求,提前介入,指导侦查,统一办案标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对“e租宝”系列案件已批准逮捕15件70人,起诉16件95人。“中晋”系列案目前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亮点三:上海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马乐案、徐翔案、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等重大案件,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解读】上海检察机关坚持案件办理和风险防控同步推进,针对金融犯罪高发态势,建立捕诉研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5年来提起公诉7525件9920人,同比分别上升35.4%和58%。在办理全国首例高频交易操纵期货市场案——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时,上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同时积极追赃减损,加强释法说理,有效防控风险。
亮点四:上海、北京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办理携程亲子园、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等社会关注案件
【解读】去年11月,上海携程亲子园曝出虐童事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调查取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去年12月13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携程亲子园工作人员郑某、吴某、周某某、唐某、沈某某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批准逮捕。
亮点五: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取得重要成果。2014年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挂牌成立后,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和办案机制
【解读】作为我国第一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成立3年多来,紧紧围绕“特”在何处、“跨”到哪里等核心问题,进行了精心探索和大胆实践,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截至2017年12月,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共受理新增管辖案件615件1070人,其中海关案件405件737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4件102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1件78人,中央政法委改革试点方案中确定的各类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特殊案件管辖已全部覆盖。今年1月1日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由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集中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