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权问题,习近平这样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发表关于人权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和回答了进一步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描绘出未来人权事业发展的美好蓝图。1号线上节选了部分论述内容,让我们一起学习总书记高屋建瓴、内涵深刻、深具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重要论述。
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尊重和保障人权。长期以来,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显著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2015年9月16日,习近平致“2015·北京人权论坛”的贺信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实现人民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国际社会应该积极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尤其是要关注广大发展中国家民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将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015年9月16日,习近平致“2015·北京人权论坛”的贺信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不断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进程
民主和人权是人类共同追求,同时必须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本国发展道路的权利。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不断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进程。中方愿继续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同美方开展人权对话,扩大共识、减少分歧、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2015年9月25日,习近平在华盛顿同奥巴马共同会见记者时的讲话
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本国实际相结合,坚持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
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确认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作为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本国实际相结合,坚持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多年来,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保障了人民发展权益,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着力推进包容性发展,努力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创造条件和机会。
——2016年12月4日,习近平致“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的贺信
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权事业必须也只能按照各国国情和人民需求加以推进。发展中国家应该坚持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人权保障水平。国际社会应该本着公正、公平、开放、包容的精神,尊重并反映发展中国家人民的意愿。中国人民愿与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同心协力,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7年12月7日,习近平致首届“南南人权论坛”的贺信
监制/陈真 主编/唐经刚
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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